为维护移动梦网业务市场秩序、提高梦网业务质量、促进业务发展,遵照信息产业部及广东省' 通信管理局规范移动信息服务的相关工作要求,并根据梦网业务发展现状及新的合作管理工作的要求,我司在原有5.0版本的基础上做了适时、适当的修订,形成了《移动梦网SP合作管理办法V6.0》,具体修订要点请示如下:
一、关于总则的修订说明:
(一)、更改《移动梦网SP合作管理办法V5.0》中关于梦网“6+1”的相关规定
根据业务发展的情况,将梦网“6+1”服务承诺中的相关内容进行更新,具体为:
将减免合作伙伴的合作服务费改为减免合作伙伴的不均衡通信费,具体的方案如下:
1、根据SP合作伙伴的不同的层级进行当月单个业务线不均衡通信费的减免,优秀层级减免比例为50%,标准层级减免比例为40%,基本层级减免比例为30%;
2、进行不均衡通信费减免上限的规定:减免当月单个业务线不均衡通信费,但最高不超过1万(包含1万元);
3、由于WAP业务不存在不均衡通信费的规定,故待WAP业务恢复计费后再制定WAP不均衡通费减免的相关规定。
(二)、更新《移动梦网SP合作管理办法V5.0》中关于SP业务新增的相关规定
为保证梦网业务的质量,更改管理办法中关于SP业务新增和审核的规定。
首先是减少SP每月新增的业务数量,其次是增加定购指令数量限制的规定,最后是减少关于高资费申请的个数。
(三)、取消《移动梦网SP合作管理办法V5.0》中关于语音杂志的相关规定。
根据工信通简函(2010第43号文)的规定,语音杂志的12590号段是属于中国移动备案启用的信息业务接入代码,其所提供的服务应属于中国移动的自有业务。
这就明确了语音杂志是属于中国移动的自有业务,而不再属于梦网业务的范畴,故需在管理办法5.0中总则中将关于语音杂志的相关规定给予删除。关于语音杂志的管理办法将另行发文。
二、关于各业务分册的修订说明
(一)取消了《一起玩吧业务分册》和《语音杂志业务分册》
(二)其他原有的分册,根据实际情况和总则6.0版做了相应修改。
请各移动梦网合作伙伴认真学习新版管理办法,积极配合广东移动做好相关工作,以“诚心服务、放心消费”为原则,促进梦网业务的和谐、健康发展。如有相关问题,请在梦网之窗在线问答模块中提问,我中心工作人员将及时予以解答。
特此通知!
中国移动广东公司
移动梦网信息合作服务中心
2010年1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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