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我心依旧”:6年前我奶奶用爷爷(已去世)的工龄参与房改,但她没钱,因此写下一份协议,并到公证处进行了公证,让我爸爸出钱,约定该房屋属于我爸爸。现在奶奶过世了,这套房屋至今还在我奶奶名下,没有过户到我爸爸名下。叔叔、伯伯现在以利用爷爷工龄为由向法院起诉,主张继承权,该怎么办?
江西艾民律师事务所江雄元律师:利用工龄进行房改属于政策性权利,不属于财产性权利,不能作为遗产进行继承,因此你叔叔、伯伯不能以房改利用你爷爷工龄为由主张继承权。你爸爸可以将协议作为证据向法院提交,对抗你爷爷其他子女的继承权,并持判决书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文字整理/记者方维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