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岁末,现在无论公家还是公司,“年终奖”基本没悬念,也相对简单,考核“称职”即可获得一月工资的年终奖,其实古代官员也有“年终奖”,但发放范围和方式和当下不大相同。
古代相当于现在厅(局)级以上的高官,“年终奖”一般由皇帝亲自发放。比如东汉,一入腊月,皇帝就开始给文武百官发“年终奖”了,发多少,有定例:大将军、三公,每人发钱20万枚五铢钱,牛肉200斤、大米200斗;九卿每人发钱10万枚;校尉每人发钱5万枚;尚书每人发钱3万枚;待中每人发钱2万枚。
和当下的一个月工资“年终奖”相比,东汉时期发放给官员的奖金购买力如何呢?以相当于现在副国级的“三公”为例,东汉后期,一枚五铢钱的购买力相当于现在人民币的4角,一斗大米重16公斤,由此估算,大将军和三公每人所能领到的年终奖,折合人民币大概在10万元左右。而当时三公和大将军的月薪只有17500枚五铢钱,折合人民币7000元,领这一回“年终奖”,要超过他们一年的工资。
是不是古代所有时期官员的“年终奖”都如此丰厚呢?显然不是。比如北宋,文武百官的工资很高,“年终奖”就很少,有点象征性的味道。每年冬至,皇帝给高级官员们发“年终奖”,宰相、枢密使以及曾经封王的大臣,每人只有5只羊、5石面两石米、两坛子黄酒而已。宋代一石是66公升,大概能装米55公斤,装面30公斤,两石米无非100公斤,5石面无非150公斤,再加上5只羊,撑死了值几千块钱。而著名清宫包拯“倒坐南衙开封府”时,有工资(月料),有餐补(餐钱),有饮料补贴(茶汤钱),有取暖补贴(添支钱),全部加一起,一年将近一万贯,按购买力折合成人民币,至少在600万元以上。那点“年终奖”跟他的年薪相比,简直不值一提。
古代官员的“年终奖”并非由皇帝统一发放,只有高级官员的“年终奖”才由朝廷集中发放,财政出钱,有时皇帝也亲自掏腰包给宠臣发红包“年终奖”。那么相当于当下县处级以下级别低的的官员或不入流的小吏的“年终奖”,皇帝老儿基本不管,他们的“年终奖”基本上是自谋出路。
如何自谋出路呢?
一种是放高利贷。唐朝和宋朝,都有那么一段时间,允许各衙门向民间放高利贷。高利贷的本金,有朝廷拨付的“本钱”和“公用钱”,也有官员们自己凑的集资款。上至六部,下至府县衙门,都把这些本金放出去。放贷的对象,主要是各衙门辖区内的商人。月息最低3%,而且是“驴打滚”的利滚利,利率相当可观。获得的利润,财政抽小头,本衙门留大头,大部门利息都存进了“小金库”,供头脑们调剂使用,一些钱用来吃喝玩乐,一些钱用到岁尾发红包。
第二种就是动用公款做生意赚的钱。做什么生意呢?造酒,造醋,投资房地产,贩卖私盐。酒、醋、盐。房地产生意,至少从晚唐就开始兴盛,晚唐的军阀、五代十国的将军、宋代的王爷、明清两代的京官,很多人从事房地产开发。像宋代名将岳飞,在江西九江和浙江杭州,都经营过房地产,只是他经营所得主要拿来补贴军用和兴办教育了,没放进私人腰包,也没有给下属发“年终奖”。但是别的文官武将可不像他这样,赚了,就自个儿笑纳,年终岁末,再给同僚和下属发点红包,就算是“年终奖”了。
上述两种生意,一般应是县处级的官员才有资格做,那么级别更低的官员甚至办事小吏们,他们是怎么给自己发“年终奖”的呢?说出来你别不信,大多是“卖废品”。
秦、汉、魏晋时期,公文不是写在纸上,而是写在竹简上,一份较长的公文,得用一堆竹简。等到公文写成,从这个部门传达到那个部门,怕竹简丢失,也怕有人篡改,得用口袋装起来,扎紧了,再糊上胶泥,盖上公章。另一个部门收到这个口袋,剥掉胶泥,把竹简倒出来,装竹简的这个口袋就成了废品,那时候装竹简的口袋有皮质的,有丝质的,也有麻布的,都能卖钱。大点儿的部门像负责监察百官的御史台,公文往来最多,攒的口袋也最多,到年底运到市场上卖掉,一个部门的办事员就有年终奖了。南北朝以后,公文主要用纸张,鉴于传真机尚未问世,公文往来只能靠驿马运送,路上怕纸张磨损,还得用封套把公文装起来。这封套主要是布做的,史称“书囊”。有些穷衙门,旧书囊攒得多了,让裁缝改成衣服或者被单,过年时发给诸位同僚,虽然微薄寒酸,也算是一项“年终奖”。
不同级别、不同性质的单位,“创收”的渠道和能力是天差地远的。职权大的衙门小金库充足,“年终奖”就多;没人理会的清水衙门小金库寒酸,“年终奖”就少。
南宋大诗人陆游说过他那个时代的一句顺口溜:“吏勋封考,笔头不倒;户度金仓,日夜穷忙;礼祠主膳,不识判砚;兵职驾库,典了祓裤?”吏部是管官员升迁的,户部是管工资发放的,这两个部门,一个管人事,一个管财政,都是要害机关,所以红包多得收不完。而礼部主管文教,没人理会;兵部在太平时节用处不大,也没人理会,所以这两个机关的官吏就没有多少“年终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