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包括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未支付年终奖以及未支付经济补偿金等
新年,原本是举家欢庆团圆的日子,但有部分外来打工人员、农民工等却因劳务纠纷、追讨工资等遭遇给喜庆的节日蒙上了一层灰蒙色彩。近日,记者从广州市萝岗区法院获悉,该院2013年共受理劳动争议案409件,与 2012年相比减少146件。
回顾去年所审理的劳动争议案件,经办法官指出,讨薪的不仅有农民工,甚至出现不少都市白领,他们之中大多数人都开始运用' 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在这些劳动争议案中,主要包括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未支付年终奖以及未支付经济补偿金等三种纠纷,此外,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以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两大类型的劳动争议案件也占据较大比例。
文/记者章程 通讯员余一帆
白领离职后索要1万元年终奖
败诉
阿平于2011年7月入职某软件公司,去年3月1日因个人原因离职,离职后没多久公司就发放了2012年的年终奖金。“为什么在我离职后就有钱发?!”阿平回想到自己2012年仍在公司辛苦工作,但却没有年终奖,心里极度不满。
为此,阿平向某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裁决公司向自己支付2012年度年终奖1万元。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经审查驳回阿平全部仲裁请求。阿平不服,认为自己的付出和收获不成正比,一纸诉状将原就职公司告上法院。
法庭上,涉案软件公司表示很无奈,他们认为年终奖与工资不同,企业有权自主决定年终奖的发放范围和方式,且年终奖是针对员工表现、能力以及忠诚度等方面的一种激励方式,并出具了2011年2月颁布的《员工手册》,其中“年终奖金”一项规定:为鼓励员工在新的一年中创造更大的价值,激励员工在新的一年中更好地为公司服务,公司有权根据其经济效益,对于上年度正常出勤的员工,根据其工作业绩在下年年初发放年终奖。年终奖的发放对象为发放时仍在册的员工。阿平既然已经离职,则不属于公司一员,故不在发放年终奖的范围内。
法官说法
经办法官表示,本案中,阿平在入职时已经熟悉过该公司的相关规定,对各项奖赏制度是清晰明了的,《员工手册》相当于双方的约定,应共同遵守。鉴于软件公司在发放2012年年终奖金时阿平已不在职,故阿平不符合该公司2012年年终奖金的发放条件,阿平要求其发放2012年年终奖金的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公司拖欠工资拒付补偿金
败诉
去年9月的一天,小芬收到了法院寄来的传票,打开一看,小芬又惊又气,居然是自己工作的公司将自己告上法庭。
2012年6月23日,小芬产假结束准备回公司上班,这时公司已经搬迁到新的办公地址,可是新址附近房价偏高,加上公司已经拖欠自己3个月工资。几经思考,小芬以书面方式解除劳动合同并讨要自己哺乳期间工资及经济补偿金。为此,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无需向小芬支付哺乳期工资及经济补偿金。
经办法官表示,小芬以公司拖欠工资为由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这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同时,小芬在哺乳期间有能力继续工作,但因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而解除劳动合同,进而造成损失,法院故判令公司应该按照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小芬哺乳期工资。
法官说法
经济补偿金对民众来说是一个较为陌生的名词,实际上却是员工的保护伞,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补助。除了上述案例中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可索取经济补偿金外,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 保险(' 放心保)金的、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损害劳动者权益的等情况也可获取经济补偿金。
另外两大类型劳动争议案件
以下两大类型的劳动争议案件也占据较大比例:1.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经办法官表示,因没有书面合同作为证据,一旦出现劳动合同纠纷,劳动者很难为自己维权。同时,如果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还需明确试用期、保险金等具体事项。2.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办法官指出,用人单位只有在法定情形下才能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否则,都属于违法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