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消息 今天有媒体报道称,昨日财政部网站公布了新一批纳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企业名单,以及上调后的央企“红利”征缴比例,其中' 电信类垄断型央企上缴比例从10%提高到15%,上缴比例提高50%。
按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征收方式,每年将根据上一年的央企利润征收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就国内最大的电信运营商中国移动来算,2010年上半年,中国移动实现营收2298.2亿元,相对于2009年同比增长了7.9%;其中净利润达到了576亿元,同比增长4.2%。
如果按照调整前的“红利”10%征缴比例开算,中国移动2010上半年需征缴57.6亿元,而按照调整后的15%征缴比例来算则需要上缴86.4亿元,增加28.8亿元左右。
据了解此次央企被分为四类,第一类企业有15户,来自于烟草、石油石化、电信、电力这样的垄断型央企;第二类企业有78户,主要是钢铁、运输、电子、贸易、施工等一般性竞争领域的央企;第三类企业有33户,主要是军工企业、设计研究类企业、中国邮政集团、中央管理的出版类企业,以及教育部、文化部、农业部和中国贸促会所属企业。第四类企业是中储棉和中储粮这两家执行国家储备任务的政策性企业。
其中,前三类企业应分别上缴企业税后利润的15%、10%和5%,第四类企业则免交国有资本收益,新的比例将从2011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