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黄健源)记者昨日获悉,为加快黄标车淘汰进程,市政府拟调整黄标车提前报废申报奖励资金程序,缩短市民领取黄标车提前淘汰奖励资金时间。昨日,市政府网对相关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公示。
根据公示的征求意见稿,拟调整后的黄标车提前报废申报奖励资金程序如下:
1.车主报废车辆前携带车辆所有人/公司有效身份证明、车辆《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与车主同名的银行卡或存折等资料到车辆所属行政区淘汰黄标车联合服务窗口予以申报。
2.窗口录入资料,公安车管、环保、经信、' target='_blank' >财政部门进行预审,明确车辆是否符合奖励条件,并在5个工作日回复车主。
3.对符合条件的车辆,车主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携带相关资料到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报废。
4.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出具回执,并于2个工作日内将车辆相关资料报公安车管部门核档。
5.窗口(公安车管部门)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车辆核档、刑侦工作,对符合报废注销条件的车辆,出具书面意见,交窗口备案。
6.对通过公安车管、环保、经信、财政部门审核的车辆,窗口(财政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奖励资金给车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