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月若雪
日前召开的不动产登记工作第一次部际联席会议提出,用3年左右时间全面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酝酿了多年的不动产登记制度有了明确的时间表,这也造成与之关联密切的“' 房产税”再次成为热议话题:随着个人不动产登记的完成,房产税是否会随之而来?
助推作用将显现
一直以来,缺乏数据基础都被业界认为是阻碍房产税全面推行的主要技术障碍之一,而住房信息系统的完善将为征收房产税提供足够的信息支持。对此,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财政' 税务学院税务系主任刘颖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说:“房产税是按照家庭征收的,具体实施需要考虑家庭的人口情况,例如现在的两口之家和单独家庭的四口之家,征收房产税时,房产的面积或者价值的扣除肯定是不一样的,能够摸清个人有多少住房,对于了解家庭的房屋以及财产的状况具有一定作用。”
刘颖认为,个人房屋信息的登记联网对房产税的实施有其实际作用,即通过联网,政府相关部门对全国个人财产信息中最重要的房产信息进行把握,以此在征收房产税时得到相应的财产依据,“从这个角度看,个人房屋信息登记联网对于房产税的彻底实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刘颖这样评价道。
与此观点相似的是,上海' (楼盘)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院长胡怡健也同样认为,个人房屋信息登记对于房产税的实施能够产生积极的作用。他指出,开征房产税的前提是要清楚房产的情况,比如房屋面积、房屋价格等,信息登记制度为税务的征收,' 房价的调控都提供了条件和基础,“假定要开始征税,一定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建立起个人信息登记,以此搞清楚家庭的房产情况也比较容易。”胡怡健说。
全面开征房产税不太现实
但是胡怡健也对本报记者表示,就目前的客观情况来看,开征房产税还没有成熟的环境。首先是' 法律依据,理论上的法律法规并没有得到完备。“所以现在的呼吁是先立法再开征。”其次,推出房产税的目的也仍然没有得到统一意见。“开征房产税的目的究竟在于解决财政收入问题,房价问题,还是解决社会分配财富分配不公的问题,大家并没有一个明确精准和一致的意向,现在公众的倾向是把房价和税收联系在一起,认为房产税主要为了解决房价问题,这样必然会导致现实和期望出现较大的反差。”
天津' (楼盘)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现代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丛屹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同样表示,现阶段我国征收“房产税”并没有到合适的时机。“表面上看,我们是基于房产投机机制来征收‘房产税’,但实际上‘房产税’涉及分配,一种税制不能仅仅考虑一个目标,‘房产税’征收以后,综合性效应会增加。”丛屹建议,首先应该推进整体税制完善,“因为我国目前以间接税为主,而‘房产税’属于直接税种,如果简单征收‘房产税’,从整体税收的结构来说,犯了一个大忌,即税上加税,间接税加上直接税。”丛屹说。
胡怡健同时认为,“房产税”对于调控房价来说作用并不大。在他看来,房产税的本质功能是解决税收问题而不是解决房价问题,只能从客观上认为它的出现可能会对房价产生一定的影响。
虽然作为财税改革潜在的重要推进者,无论从完善税制的角度,还是从促进房地产价格稳定的角度,开征房产税都是大势所趋,但从中国的客观现实来看,开征房产税还并不具备合适的条件与时机,从试点到推广,房产税的全面开征,还有很长的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