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 (楼盘)市发布关于无锡市户籍准入登记规定的通知,规定自2014年5月1日起在本市购买成套商品住宅(含二手房)、户均建筑面积达60 平方米以上,且在本市有稳定工作的人员,准予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来锡落户。
无锡市户籍准入登记规定
为提高人口素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根据中央、省、市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市政府决定在无锡市范围内(包括无锡市区和江阴' (楼盘)、宜兴' (楼盘)二市)执行统一的户籍准入登记规定:
一、' 投资人员户籍准入
1.在我市兴办实业投资达100万元且连续2年年纳税5万元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会' 保险(' 放心保)的投资者,准予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来锡落户。
2.在我市兴办实业投资达100万元且连续2年年纳税10万元以上的外省市驻锡企业,其法人代表、大专以上学历的高级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在本市已有自购住房的,准予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来锡落户。
3.在我市合法经营的个私企业业主,连续2年年纳税1万元以上,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在本市已有自购住房的,准予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来锡落户。
4.外商,港、澳、台人员在本市投资达到15万美元、其国内亲属在我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办理国内亲属1人来锡落户;投资达到20万美元的,可办理国内亲属2人来锡落户;投资达到25万美元的,可办理国内亲属3人来锡落户。
二、购房人员户籍准入
5.在本市购买成套商品住宅(含二手房)、户均建筑面积达60平方米以上,且在本市有稳定工作的人员,准予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来锡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