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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有序打破理财产品刚性兑付 “卖者尽责,买者自负”渐成主流理念顺水鱼财经

核心摘要: 近日,在其发布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4)》中表示,应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有序打破刚性兑付,顺应基础资产风险的释放,让一些违约事件在市场的自发作用下“自然发生”。 也就是说,今后投资者要增强理财产品的风险意识,树立“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理念。 背景: 称应有序打破刚性兑付,允许高风险产品违约 中国人民银行在其发布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4)》中表示,当理财产品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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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target='_blank' >中国人民银行在其发布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4)》中表示,应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有序打破刚性兑付,顺应基础资产风险的释放,让一些违约事件在市场的自发作用下“自然发生”。

也就是说,今后投资者要增强理财产品的风险意识,树立“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理念。

背景: ' target='_blank' >央行称应有序打破刚性兑付,允许高风险产品违约

中国人民银行在其发布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4)》中表示,当理财产品出现兑付风险时,应合理界定理财发行方、渠道方和投资者之间的责任和义务,各自承担相应的风险,以此推动理财业务回归“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本质。

央行认为,应当有序打破理财产品的刚性兑付的理由之一是:刚性兑付增加了金融体系的整体风险,刚性兑付导致理财产品的风险收益不匹配,诱发投资者资产配置不合理调整,抬高了市场风险资金定价,引发了资金在不同市场间的不合理配置和流动。资金加速流向高收益率的理财和非标准化债权产品,商业银行的存款流失,债券市场股票 市场和' 保险(' 放心保)行业的资金被挤出。市场风险利率上升,也造成蓝筹股市盈率下降,债券市场股票 市场低迷。

理由之二是:刚性兑付引发投资者金融机构的道德风险,由于长期以来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率较少被打破,一些理财投资者风险承担意愿远低于股票 外汇基金投资人,过于追求收益,不愿自担风险,如果不能按照预期兑付,可能拥堵机构网点,要求机构偿付资金,形成社会不稳定因素。

分析:超越同类产品平均收益率的,可以归入高收益产品行列

目前,市民可以选择的理财产品很多。一般我们称之为固定收益的产品,是产品在说明书上有注明“预期收益率”的产品。预期收益率高的,也就是所谓的“高收益理财产品”。

从产品的销售渠道来划分,分直销型(投资公司自己包装设计产品,并直接向投资者销售)与代销型(销售机构代理投资公司的产品)。前者如一些网贷平台的产品、'私募机构的优先级产品、' 信托机构直销的产品等;后者则包括银行证券、三方理财机构负责销售的信托、资管类产品。

到底什么样的收益率,才叫“高收益产品”,目前没有明确的划分标准。记者向不同的机构咨询,得到的答案差别很大。

银行,如果有某款产品的预期收益率达到同期定期存款利率的1倍,银行就会认为是高收益率产品了。当前,银行一年期存款利率为3%,那么收益率超过6%的产品,就被称之为高收益率理财产品。而对于P2P理财产品,甚至信托等产品来说,6%的收益率则属于低收益率的。

我市一银行人士考虑了一会儿说,按他个人的理解,能超越该产品当前平均收益率的,应该就可以归入高收益理财产品一列。

如按照这个标准,当前的理财产品中,收益率超6%的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率超10%的信托产品,收益率超11%的资管产品,收益率超20%的P2P理财产品,都可以归入“高收益理财产品”行列。

调查:收益率越高的理财产品,销售时的风险提示反而越少

那么,如果你去买一款“高收益的理财产品”,销售方会尽到风险提示的义务吗?

通过比照上述几类产品记者发现,收益率越高的产品,在销售时,风险提示反而较少。

记者询问一家P2P平台的理财产品信息时,问该平台的相关人士,20%的年化收益率,是不是有很大风险时,该人士重点讲解他们的风险控制能力,以及过往没有出现过风险的历史,而很少提及它潜在的风险

在向某信托销售机构询问一款年化收益率10.5%的信托产品时,销售人员侧重讲该信托对接项目的优点,以及信托本身的风险把控。当记者问信托产品是不是完全无风险时,该人士说,从理论上来讲,信托存在几个风险,但是,同时发生的概率很低很低,可以忽略不计。

在某银行,记者询问一款年化收益率7%,投资方向为信托的产品时,产品经理一再询问是否买过这种产品,并且提醒这种产品风险很大,如果之前不了解,并不建议购买。如果执意要买,首先要做个风险评估,然后还要抄写一段风险告知,声明这款产品如产生风险,与银行没有任何关系。

银行人士说,会不会提示风险,跟销售渠道有关。一些非银行代销点或直销机构,为了提高业务量,会弱化风险提示,强化产品的收益率。所以,越是非正规的金融网点,风险提示方面做得越不够。

测试:大部分投资者不会认真分析产品,而是选择相信销售人员

没有风险提示,投资者会不会自己鉴别每款产品的风险点呢?记者随机询问了身边的几位朋友,结果表明,大部分人买理财产品时,都不会拿产品手册逐句逐字来看认真分析其风险点,而只是听从销售人员对产品的介绍。

一位业内人士说,现在的理财产品在风险提示方面,应该是做得比较详细的,但一般的投资者都不会细看,只是按照销售人员的要求,在哪里签字,在哪里抄写一段文字,这样的风险提示其实对真正提示风险的作用不是很大。从这个角度来说,如果有专业的销售人员,能从客观的角度来给投资者风险提示,比自己看产品说明的作用更好。不过,如果遇到不专业的销售人员,或者是该销售人员为了做成这笔业务,故意隐瞒风险,而夸大优点,那么对投资者来说,就不是一件好事。因此,合适的做法是,投资者既要自己认真看产品说明,又要对产品的不明白之处,要求销售人员做出解释。

商报记者 黄泽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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