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财政部发布了《关于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试点信用评级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是对《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试点办法》中有关信用评级的进一步具体规范,建立了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工作的基本框架。《意见》对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的对象、评级公司的资质、评级的经济含义、地方政府和评级机构的责任义务、评级流程、评级的披露等进行了具体规定,这些规定为评级工作的开展提供了重要的规范和指导。
《意见》对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做了概括,即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是评级机构对债券发行人按时、足额偿还债务的能力和意愿的意见,是投资者" 分析债券发行人和债券信用的重要参考。这个定义与其他种类债券评级的基本含义是相同的,并强调地方政府债券评级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要求试点地区财政部门要从具备中国境内债券市场评级资质的信用评级机构中依法竞争择优选择一家信用评级机构。我国目前有9家具备国内债券市场评级资质的评级机构,其中有8家主要受发行人委托开展债券评级,还有一家主要受投资者委托开展债券评级。这些应该是可以开展我国地方政府债券评级的评级机构。《意见》实际上也确认了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有一家评级机构的评级即可,没有强制推行双评级。逐步在我" 国债券市场推行双评级是评级机构和投资者的吁求,希望在试点中也逐步尝试双评级。
《意见》对地方政府在评级中的行为规范作出了严厉的规定。《意见》指出,试点地区财政部门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法竞争择优选择信用评级机构;并要求试点地区财政部门应与选定的信用评级机构签署信用评级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严格遵守信用评级协议约定,及时提供信用评级相关材料和信息;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评级机构的公正评级。这些规定对地方政府提出了要求,有利于摆正地方政府在评级工作中的地位,树立平等的商业合作观念;为评级机构平等参与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工作提供了良好的竞争环境,为评级机构按照基本的评级规范开展评级工作创造了条件,有利于增强评级工作的客观公正性。
《意见》强调评级公司要披露信用评级的评级方法和标准。所谓评级方法,我们认为主要包括地方政府债券评级的定义、地方政府债信用评级等级划分及各等级的含义、主要的信用分析内容、信用风险评价的主要标准以及评级的流程、决策等。评级标准主要包括基本的评级观点和具体评价指标的衡量参考值,评级观点是对相关信用分析内容的看法,是评级机构独立意见的主要体现;指标参考值,主要包括相关指标的平均数和各种参考值。《意见》对地方政府债评级的等级划分和含义作出了规定,有利于我国评级机构在地方政府债券评级方面观点的趋同,有利于投资者更好地使用评级结果。同时,投资者也要关注评级机构公布的评级方法和标准,关注其评级报告。
经过试点后,我们认为应进一步总结提出关于信用评级机构的选择原则和评价标准,特别是要避免级别竞争,要更多关注评级机构的声誉、评级机构的评级方法、评级机构的市场影响力和权威性、评级机构的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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