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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巴巴金融等电商平台贷款业务接入央行征信系统顺水鱼财经

核心摘要: 路透上海7月30日 - 中国上海证券报周三报导称,从征信中心相关人士处了解到,以阿里巴融为代表的电商平台贷款业务,由于其背后运营实体是小额贷款公司,目前已按照小贷公司的接入思路,实现与央行征信系统的接入。 报导并称,包括阿里巴巴小贷在内的小额贷款公司信贷合同信息和贷后还款信息,均已经或正在被接入央行征信系统,而P2P(点对点)网贷平台业务,未来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也将与央行的征信系统进行对接,且技术上并不存在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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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透上海7月30日 - 中国上海证券报周三报导称,从' target='_blank' >央行征信中心相关人士处了解到,以阿里巴' target='_blank' >巴金融为代表的电商平台贷款业务,由于其背后运营实体是小额贷款公司,目前已按照小贷公司的接入思路,实现与央行征信系统的接入。

报导并称,包括阿里巴巴小贷在内的小额贷款公司信贷合同信息和贷后还款信息,均已经或正在被接入央行征信系统,而P2P(点对点)网贷平台业务,未来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也将与央行的征信系统进行对接,且技术上并不存在障碍。

公司网站信息显示,阿里巴巴金融承担阿里巴巴集团(IPO-BABA.N: 行情)为小微企业和网商个人创业者提供互联网化、批量化数据金融服务的使命。

6月中国央行发布的年报称,2013年是' 互联网金融得到迅猛发展的一年,其中P2P网络借贷行业规模不断扩大,全国范围内活跃的P2P借贷平台已超过350家,累计交易额超过600亿元人民币。非P2P的网络小额贷款行业也在不断发展。截至年末,阿里巴巴金融旗下三家小额贷款公司累计发放贷款已达1,500亿元,累计客户数超过65万家,贷款余额超过125亿元,整体不良贷款率约为1.12%。

报导还援引央行征信中心副主任王晓蕾表示,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只要是放贷机构或从事放贷业务的机构,都应该接入央行征信系统,并不是只有放贷金融机构才能接入。因此,只要主管部门认定P2P属于放贷机构,将P2P机构接入征信系统是央行征信中心的' 法律责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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