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整个银行理财产品市场中,结构性理财产品占比较小,被定义为“小众类”。据银率网统计,今年上半年该类产品发行量突破1300款,同比增加逾四成,但占整个银行产品总发行量的比例仍未达5%。从已披露的数据来看,结构性理财产品收益水平不甚理想,信息披露率更低,保持一贯神秘的风格,而这种信息不透明的痼疾也一直饱受诟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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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粗放式”增长
总结今年上半年银行结构性理财产品的发展,一边是数量上的飞跃,另一半则是收益的下滑,整体态势比较“粗放”。
银率网统计数据显示,上半年结构性理财产品发行量增幅明显,共有25家商业银行发行1368款结构性理财产品,环比大幅上升40%,同比增加42.4%,但该类产品发行数量仅占银行理财产品总发行量的4.7%。
从期限结构来看,结构性理财产品的期限分布与非结构性理财产品的分布特征基本一致,且各期限产品的发行量占比较为稳定。上半年1至3个月期限的结构性理财产品为主力,占比达58.33%,其次为3至6个月期限的产品,占比为20.47%。此外,6个月至1年期限的产品占比为12.06%,1年以上期限以及1个月以内期限的产品发行量占比分别为8.26%和0.88%。
与此同时,产品的风险水平也在提升。按收益类型统计,结构性理财产品以保本浮动收益类为主,今年1—6月共发行1150款,占比达84.06%;其次为非保本浮动收益类,为160款,占比11.7%;保证收益类结构性理财产品仅58款,占4.24%。
虽然发行数量较此前有明显增长,但令人遗憾的是,结构性理财产品的平均收益率有所下滑。上半年,到期的非结构性理财产品的平均实际收益率远高于5%,而结构性理财产品的平均实际收益并未达5%。其中,一季度到期的非结构性理财产品平均实际收益率为5.17%,二季度升至5.32%;而到期的结构性理财产品的平均实际收益率一季度为4.84%,二季度下滑至4.58%。此外,更有80款产品未达到预期最高收益率。
市场人士指出,结构性理财产品在设计时都隐含了市场趋势观点,即对挂钩资产标的看涨、看跌或看平。一旦投资者购买时没有正确判断投资标的未来走势,很可能在期末收获“零收益”或“负收益”。而部分银行出于风险控制等原因,仅仅给产品冠以结构之名,将大部分资金投资于货币市场、债券市场等,最终收益率主要还是来自货币资产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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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未披露预期收益
除了收益让投资者不满之外,较低的信息披露率更是引发市场质疑。数据显示,上半年到期的1169款结构性理财产品中,406款披露到期实际收益率,披露率为34.73%。在披露实际收益率的产品中,达到预期最高收益率的产品占比为79.8%。相比一季度,二季度不论披露率、达到预期最高收益的比率均有所下降。
事实上,长期以来,结构性理财产品的到期信息披露率远低于非结构性理财产品。银率网分析师认为,目前在非理性的市场环境下,银行为了自保声誉,对实际收益率表现较好的产品公开披露,实际收益率表现较差的产品则不披露。
从银行来看,在24家有到期结构性理财产品的银行中,仅11家披露了部分产品的实际收益率,其中披露率排名前三的是' target='_blank' >渤海银行(95%)、广发银行(72%)、' howImage('stock','1_601818',this,event,'1770') 光大银行(' 601818,' 股吧)(61%)。其余13家商业银行均未披露到期结构性理财产品的实际收益率,未披露到期实际收益率信息的银行以渣打、汇丰、星展等外资行为主,其中,南洋商业银行到期产品数量为112款,是未披露到期信息的银行中,到期结构性产品数量最多的银行。
' target='_blank' >银监会日前发布“35号文”,意在解决银行理财黑箱操作的信息披露问题,文件在产品运营规范部分特别指出:“做到理财产品全流程的信息充分披露,强化事前、事中和事后的持续性披露。”但行业人士指出,就现实情况看,刚性兑付短时期内难以打破,信披透明度缺失顽疾仍需进一步根治。
从银行角度看,业内专家认为,由于结构性理财产品的设计较为复杂,加强对投资者的信息披露是银行首要责任,在进行产品宣传及销售时应充分提示风险,给投资者提供产品的特性及可能的收益分配;同时,更需加大对结构性理财产品的创新和设计力度,进一步拓宽投资渠道,实现配置的分散化和多元化,并结合投资者特点,设计严密的止损和保本机制。
业内人士提醒,结构性理财产品的实际收益取决于挂钩标的表现,但这类产品能达到预期最高收益率的概率相对较低,且收益波动幅度较大,投资者不要轻信“口头承诺”,一定要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最好能根据产品的标的估算预期收益率达到的概率,结合风险承受能力决定是否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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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吁统一规范行业信披
结构性理财产品信息披露不充分,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行业整体存在的信息披露状况。虽然监管层近年一直强化银行理财产品的信披工作,但行业整体信披状况依然堪忧。有专家提出,应该有一个统一准确的规定,对银行理财产品信披予以规范。
普益财富数据显示,2014年上半年到期的24748个银行理财产品中,近50%未公布实际收益率。在银行到期理财产品信息披露上,城商行公开比例相对较高,达83.2%。工、农、中、建、交行的信披比例紧随其后,为78%。股份制商业银行相对一般,信披率只有75.1%。表现最差的是外资银行,在2013年到期的1256个理财产品中,已公布实际收益率的仅490个,占比39%,仅为中资银行信披率的一半。
去年中消协发布提示,指出银行理财产品存在销售误导、夸大收益、出现巨额亏损、信息不透明等顽疾。目前银行理财产品的信披渠道、披露详细程度、时效性都没有统一标准,全由银行自行决定,因此各银行之间在理财产品信披上存在较大差异。
在业内人士看来,信息披露不规范,将直接导致银行受消费者信赖程度的降低和市场竞争能力的弱化。' target='_blank' >沈阳师范大学国际' 商学院金融学教授田文斌表示,“银行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之前不太规范,或者说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金融机构尤其商业银行靠自身对以往信息披露的理解,做一些适当的披露,但有些披露显然不能满足投资者的要求,有的甚至连最起码的收益率都不能完全披露给投资者,实在说不过去。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也应像上市公司披露一样,逐渐规范。”
中央财经大学' howImage('stock','1_601988',this,event,'1770') 中国银行(' 601988,' 股吧)业研究中心主任' target='_blank' >郭田勇认为,银行理财产品的实际收益率、运行信息应当对外公布,不应报喜不报忧。他建议,对于理财产品的信息到底是公开公布还是定向公布,监管部门应该有一个统一准确的规定,希望监管机构及银行业协会等行业机构能对此予以规范。
山东财经大学金融系教授丁述军表示,随着利率市场化时代的到来以及竞争的加剧,银行理财产品信息披露会向着透明化、规范性方向发展。
“不少人选择余额宝理财,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余额宝每天都会向投资者公布收益情况,投资者对自己的投资情况一目了然,这是' 互联网金融的一大创新,也是传统金融机构发展的方向。”丁述军认为,一直以来,银行在理财产品信息披露方面的自觉性并不是很强。随着投资者风险意识的加强,会倒逼金融机构作出有力的调整和改革。
田文斌指出:“要想规范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还得靠银行的自我要求,当然也不能做得太过分,如果完全都让它披露,恐怕有很多产品的业务都没法展开。要通过信息披露的规范,让商业银行的理财走向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