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户小额贷款可循环功能,既方便了农民用款,也体现了对“三农”持续投入、与客户相伴成长,是农行涉' howImage('stock','2_000061',this,event,'1770') 农产品(' 000061,' 股吧)和服务的一个亮点。但近期笔者所在行开展案件风险排查时发现,有部分员工尤其是客户经理利用与客户的良好关系,在客户资金紧张时,自己垫款或发动朋友筹集资金代客户垫付农户小额贷款本金、利息,贷款自助循环后,资金回流员工账户。这种员工提供资金给信贷客户还息、还贷的方式掩盖和延缓了风险暴露,极易引发信用风险、声誉风险和' 法律风险,须引起各级行高度关注。
根据以上风险隐患,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管理:
对拟发放特别是准备循环支持的农户,授信时应重点调查,掌握全面、真实、详细的信息,缩短授信期限,减少一年期以上中长期授信,根据不同情况可实行一年一授信,为可循环增加一道风险把控关。为了防止垒大户风险,对三户以上联保贷款,每户授信期也不宜超过一年。
管户经理和经营行要加强贷后管理,一旦发现风险疑点和事实,及时在C3系统中关闭可自助方式,提前终止授信。同时,在不改变授信期限的情况下,尽可能使用“可循环非自助”的方式,让基层行对循环的方式有更加灵活选择的余地。对检查发现有违规问题的农户,通过技控手段让其无法进行自助循环。对已经自助循环的,及时补办投保手续,以防借款人意外风险。
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从正面教育引导和加强风险防控两方面入手,提升员工责任感、使命感和依法合规意识,使员工能揭发、愿揭发、敢揭发身边的案件线索,使防治方式实现由“治标”向“治本”转变。
对处于循环状态的贷款,切实履行尽职监督职责,对存量信贷业务定期排查,管户客户经理适时进行二次调查,重点调查农户生产经营、家庭状况、信用状况、个人信息等方面有无重大变化,不适宜的不再支持,已发放的提前收回。支行和上级行在检查时,要把循环贷款作为重点内容,严格禁止管户经理帮助农户在自助渠道办理可循环,一旦发现要及时整改,从重从严处理,防范风险积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