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在财政公开上再开先河:上月底曾通知要求,所有市一级预算单位在10月17日统一公开2013年决算报告,把去年花了多少钱都晒出来。不过截至18日零时,仍然只有100个预算部门晒账,还有8个部门没有动静。广州市政协委员韩志鹏还专门就公安局未公开交通罚款发出疑问:“交通罚没收入罚的都是老百姓的钱,这个数据有什么涉密的吗?”
广州市继2009年在网上公开部门预算后,进一步加大了财政公开的范畴和力度,要求所有市一级预算部门,拿了市财政钱的部门,不管是政府序列的市直部门,还是非政府序列的市委、人大、政协、机关团体,都必须统一时间公开账本,并细化到公开非税收入(含罚没收入)、公积金、会议费等。这一举动,在全国开了先河,充分显现广州市在财政公开和执行相应法规上的积极态度,对于巩固广州敢为人先的正面形象,亦具有积极作用。
当然,在大方向上予以肯定之余,也应该看到一些问题的存在。比如说,在广州市所有一级预算单位中,还是有8个部门在公开的截止日期后,依然未能晒出账本,还有一些部门晒出的账本只有一个表格,马虎得让人“不敢恭维”等。这些情况的存在,虽然不能改变广州市在财政公开上走在全国前列的大局,但是这些少数部门的行为,还是让人对于广州能否坚决彻底不留死角地执行财政公开,产生了一些疑虑。因为,现在要求晒的是各部门2013年本部门财政决算情况,按说,原本不应该成为什么问题,因为2013年早就过去了,2014年也快过完了,这是有足够的时间把账本搞清楚,并明白交代的。
按照最新的国家预算法,关于不宜财政公开事项,已经由“涉密部门”改变为“涉密信息”,也就是说,只要是不涉及秘密信息的,只要花费了财政的钱,都要予以公开。那么,这些部门未能按时公开“三公”账本怎么办?我认为应当被追责。这些部门未能及时晒账本,到底是什么原因?应该有个明确说法,如果没有,只能说他们要么对于财政公开这件大势所趋的事情,并没有完全当作一件严肃的大事来执行,或者说,广州市对于那些不按时晒账本的做法,可能没有相应的问责机制或者制约手段,导致他们敢于不公开。而这,当然是主管部门应及时予以整改调整的。
花了纳税人的钱,向纳税人交代钱是如何花的,让纳税人明明白白,这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说,都是天经地义无可回避的,只有公开制度坚决彻底地执行,才能真正取信于民。广州财政公开有了完美的开局,我期望更有一个完美的结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