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3Q大战之后,' 互联网之间的恶意竞争继续猖獗,也成为工信部重点的关注对象。1月14日,工信部在其官方网站公示《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暂行办法》),并要求社会各界于2月14日前提交反馈意见。《暂行办法》中,工信部要求,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遵守《' 电信服务规范》的有关规定,不得有下列侵犯用户合法权益的行为:无正当理由,单方面拒绝、拖延或中止向用户提供服务;以任何方式限定用户使用其指定业务或者限制用户选择其他经营者依法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利用虚假信息欺骗误导用户接受其提供的不公平服务条款或选择其提供的特定业务;其他侵犯用户知情权、选择权的行为。
特别值得一提的还有工信部关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有意重罚,一旦擅自对其他经营者提供的合法产品或服务实施不兼容之时,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依据职权出面责令改正,并处10万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暂行办法》被' 业界解读为工信部对厂商之间“不兼容”的明令叫停举措。然而,在业界人士看来,该《暂行办法》到底能够起到多大的作用仍待观察,特别是能否真正落到实处,仍成为《暂行办法》实施的一大疑云。“这次《暂行办法》也有几大互联网安全厂商参与讨论,所以在某种程度上也是这些互联网厂商的一种妥协。”金山网络CEO傅盛在接受南方日报记者采访时透露,一旦该《暂行办法》实施,部分杀毒软件厂商将会首当其冲受到判罚。
不过,关于该《暂行办法》的实施力度,傅盛也表示担忧,一方面,各地的监管部门对于兼容性等相关问题的跟进难以实现及时跟进,另外一方面,由于惩罚的金额最多也只是100万元,“以金山在去年5月份"被实施"不兼容的后果来看,损失早已超过100万元。”
而此前在“3Q大战”爆发之后,腾讯董事局主席马化腾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抱怨,由于目前的' 法律体系限制,由于“犯错”成本低廉,不少互联网企业不惜铤而走险,等到法院或者相关监管部门反应过来要判罚的时候,对被打击对象的巨大损害实际上已经造成了。“希望这次《暂行办法》不会是雷声大,雨点小。”有互联网安全专家表示。
南方日报记者 蔡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