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准确反映债券市场发展,综合监测评估债券市场对货币政策及金融稳定的影响," 中国人民银行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决定建立《债券统计制度》,目前已印发相关单位。
《债券统计制度》以我国" 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商业银行柜台及其他场所发行以及境内机构在境外发行的债务证券,包括债券、票据、存托凭证等债务性金融工具作为统计对象,由报送机构逐支报送债券的产品、发行人、存续期、交易、持有人信息,以及债券" 收益率和其他有关统计资料,报送机构包括银行间债券市场及交易所债券市场多家机构。
此次债券统计制度的建立是加强金融统计基础设施建设,更好地支持经济金融政策决策的重要举措,也是贯彻落实部际协调机制加强债券市场监管合作的重要步骤。人民银行今后将继续与" 证监会保持协作,加强金融市场信息共享,共同推动金融市场规范健康发展。
【独家稿件声明】凡注明“和讯”来源之作品(文字、图片、图表),未经和讯网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者部分转载。如需转载,请与010-85650688联系;经许可后转载务必请注明出处,并添加源链接,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