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审计局日前发布的《海珠区政府2012年度财政决算审计结果》显示,海珠区2012年度财政收支基本遵守了有关财经法规,但个别区属预算单位存在多方面问题,其中一个突出的问题是部分非税收入尚未与支出脱钩,部分支出用于向机关内部人员发放奖金。审计发现,2006年至2012年期间,海珠区根据非税收入完成情况奖励资金5364.29万元给各部门,截至2012年12月末,仍有资金结余601.75万元未曾上交财政。
所谓非税收入,主要包括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按照规定,这些非税收入都应当作为政府的财政收入列入预算。但是,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全国各地政府为了减轻财政的支出,从一些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中抽出一定比例返还给执行部门,收钱越多,返还得自然也越多。这种“经济激励机制”的后果,是使行政部门产生了逐利冲动,其社会服务的职能开始淡化、异化,政府机构等同于一个经济实体,为了多收费,多罚款,难免巧立各种名目向市场敛财。海珠区在6年时间里将5000多万元非税收入作为奖金直接分发给各部门,如果将广州市、广东省乃至全国的情况加总,其数字相信会相当惊人。
依靠这些收费和罚款项目,政府财政的非税收入近几年来一直在稳步提高,而有了这方面的支持,政府工作人员的收入也在提高。正是由于大量非税收入没有上交财政,这部分资金便成了行政部门的“外快”。
这种不合理的制度安排,一方面导致社会经济领域产生了大量的政府收费名目,企业和民众的负担则不断加重,经济增长的活力也被损害。最近发生在河南的一对跑运输的夫妇因为不堪超载罚款而自杀的悲剧,深刻地说明了这种乱收费、乱罚款对经济运行造成的压力是多么沉重。
非税收入通过发奖金的渠道大量流入政府工作人员腰包,这便是一种权力自肥。政府权力的运用首先将利益向自我倾斜,必然会导致社会经济运行出现问题。而要解决这个问题,一方面当然应该强调财经纪律,所有在政府权力之下产生的收费、罚款都应上交国库,而不能给执行部门截留这种非税收入开出口子,所有非税收入的收支应该向社会公开,接受民众的监督。更为重要的是,政府应该看到大量收费和罚款项目的存在,对社会经济运行所产生的负面效果,按照中央简政放权的部署,对此类项目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摸调查,坚决砍去隐匿其中的乱收费、乱罚款项目,让企业和民众“轻装上阵”,让受到束缚的市场活力充分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