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5年7月1日起,凡是未取得销售资质的人员,将禁止销售分红险、万能险、投连险和变额年金' 保险产品。
近日北京保险行业协会和北京保险中介行业协会宣布,北京地区人身保险销售从业人员销售资质分类管理试点工作正式启动。销售资质考试组织工作将于2015年1月1日正式启动。
在此之前,中国' target='_blank' >保监会发布了《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其中规定,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应当具备大专学历,取得全国通用的资格证书,方可在全国范围内销售保险产品。而此次试点进一步细化,意在规范销售行为,主要针对产品形态相对复杂的人身保险新型产品设立了两类销售资质:一是分红险、万能险销售资质,二是投连险、变额年金保险销售资质。
对于该项规定的影响,北京保险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陈志强指出,北京试点销售资质分类管理,提高了销售从业人员准入门槛,短时期会对保险公司造成一定影响,有一部分销售从业人员可能会被淘汰,不可避免地经历阵痛,但行业也将因此打造一批业务精英,同时起到一种示范效应,吸引更多高素质的人才加入进来,为北京保险业的可持续发展夯实基础。
据悉,过去20年间,寿险业的快速发展很大程度上得益于营销体制和渠道创新的红利,但销售从业人员素质偏低,与行业发展速度脱节、与消费者的需求不匹配的弊端始终没有得到根本解决。销售误导占保险投诉比重高,其中新型保险产品,尤其是分红险产生的销售误导投诉情况居多。
考虑到行业现有9万余名人身险销售从业人员需要参加学习培训和资质考试,陈志强表示,销售资质考试组织工作将于2015年1月1日正式启动。本着稳中求进的原则,北京保险行业协会设置了为期半年的过渡期。自2015年7月1日起,凡是未取得销售资质的人员,将禁止销售分红险、万能险、投连险和变额年金保险产品。
此外,行业还建立了北京保险销售人员黑名单制度,保险营销员业内违规、受处罚情况都将公布在网上。
仇兆燕 甘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