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读过能找到的几乎所有乔布斯传记,比我更熟悉苹果历史的中国人恐怕也不多。最开始我觉得他是个桀骜不驯、富有创造力的创业者,后来佩服他能东山再起。乔布斯从1975年出道到今天,干了35年,但最近这三年仿佛是把35年的功力一掌击出:他用一款iPhone甩掉了诺基亚,再回过身来用iPad对微软和英特尔发起猛烈冲击,之前用iPod超越了索尼。如果孤立地看这几个产品,或许你会觉得也没什么,但乔布斯就好像真的进入了“飞花摘叶,即可伤人”的境界。现在我觉得乔布斯很伟大,跟他的这些创新相比,我们做事的格调都还不够理想。
学乔布斯比较容易陷入两个误区。第一,把乔布斯神化。其实,乔布斯也是一个有七情六欲、缺点很明显的人,比如他对员工比较粗暴。乔布斯就是个有血有肉的人,不是一个神,在这个前提下才能去研究乔布斯。第二,只顾作事后分析,而不见完整的过程。不看来龙去脉,只是孤立地看待成功的结果,会让你得出很多奇怪的结论。现在有一些公司认为苹果不过如此,不去研究它的DNA,只抄它的产品,这肯定是错的。
本书将乔布斯不为人知的非凡之处呈现给大家,角度新颖,归纳精简,而且普通人是可以学习乔布斯的,他们用乔布斯的创新方法改变了商业图景、改变了社区面貌、改变了人生轨迹。
但我还是想提一句,学习创新必须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除了读书之外,还得多看、多学。而且,学习乔布斯的目的也得明确:不是要成为第二个乔布斯,而是要学习他的思维模式。
举例来说,我是学计算机出身的,工作可以说是' 互联网产品经理,所以我更喜欢去理解乔布斯做产品的时候是怎么想的。
我猜他做iPod的时候也没想到日后的iPhone和iPad,第1版iPod出来时,比尔·盖茨肯定在偷笑,说这兄弟昏了头了,做了一个在中国已经烂大街,随便几十块钱可以买一个的MP3播放器。
但乔布斯的可贵之处在于非常尊重用户的需求,而且容易受到外界的启发,比如当时已经有了Napster这样的音乐分享模式,年轻人非常欢迎这种产品。大公司懒得想出更好的方法满足互联网时代年轻人对音乐的需求,那些做MP3播放器的小公司可能感觉到了这个需求,但又没有能力把事情做好。正是这样一个中间地带,给了乔布斯一个机会。
乔布斯基于iPod作了很多探索。你看,他先把iPod从黑白屏幕变成很小的彩色屏幕,一开始只能看照片,然后这个屏幕再扩大,能看' 视频。
这个时候再加一个通话模块是不难想到的。等有了iPhone,把屏幕再放大变成iPad,也是顺理成章的。乔布斯的战略都不是大跨步的战略,而是一步一步的,每一步都是在不断地捕捉当前的用户需求和市场状况,然后再往前走一步。
iPod卖了一亿部之后再做iPhone,你不感觉水到渠成吗?可如果没有这些每一步的积累,没有用户的基础,如果第一步出来就是iPad,会怎么样?
这就是微创新,是苹果公司首席执行官乔布斯发明的,他说过,“微小的进步可以改变世界”。
这本书讲了创新的七大法则,都很实用。书中许多有关乔布斯的故事,不断挑战读者的思维,引领你在以下方面思索自己的人生:职业生涯、愿景、思想、消费者、设计、体验、故事。
但就跟练武功一样,师傅只是教给你口诀,练得成练不成,还得靠自己的实践,在做的过程中去悟。创新也不是大家想的那种,一个人特别牛,构思出一切。我认为,创新就是一种思维方式,是在实践过程中感悟出来的,是与其他人交流出来的。创新应该像我们玩游戏似的,走到某一步的时候突然出现一些新的线索。
经验的积累非常重要。我举个例子,今天很多人说Foursquare,都在琢磨如何效仿。但是,你知道它的诞生经历吗?他的创始人很早以前就在做城市信息搜索,不太成功,后来又做基于定位的酒吧交友,也不太成功。到最后,他把城市信息搜索加上定位交友,加上一些游戏娱乐,变成了Foursquare。这就像做火药,你把硫黄加木炭不行,把木炭加硝酸也不行,但把这三样东西按一定比例掺在一起,就变成一个大炸弹了。变成炸弹之后,大家就会说,只要你同时研究硫黄、硝酸和木炭,你就能做炸弹了,但这是不行的,没有东西是这么研究出来的。
总的来说,人在年轻的时候做事不能太功利,你如果踏踏实实把每一件事做好,即使当时没收获,它也在你的DNA里埋下了成功的种子,未来很多东西会被串在一起,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