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东
实习记者 ' target='_blank' >王川上海' (楼盘)报道
1月18日,上海市' target='_blank' >发改委印发《上海市定价目录》(以下简称“定价目录”),据悉,该目录由上海市价格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地方定价权限制定,为全国各省市中首个修订出台的地方定价目录,将于3月1日起实施。
与2002年发布的《上海市定价目录》108项定价项目相比,新版《定价目录》取消55项定价项目、保留的项目为53个,缩减幅度达51%。缩减项目领域主要集中在重要专业服务领域、重要商品领域、公共事业领域及公共服务领域。
上海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此次修订就是为了理顺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赋予各类市场主体定价自主权,能取消的坚决取消、能下放的坚决下放。
上海社科院世经所副所长权衡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此前国家发改委也放开了一批商品和服务价格,这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权力下放同步的,这是行政改革大势所趋。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上海市梳理两版《定价目录》发现,新放开的定价项目主要集中在重要专业服务领域、重要商品领域、公共事业领域及公共服务领域。
其中,重要专业服务领域有17个项目放开,分别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费、工程造价服务收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房地产经纪服务收费、房地产价格评估服务收费、房屋征收补偿评估鉴定收费、房屋拆迁委托服务收费、二手房买卖中介服务的收费等。
重要商品领域中, 16个放开项目分别为:上海市生产或销售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和植入型医用材料价格、生鲜牛奶收购价、食盐零售价、桑蚕鲜茧收购价、烟叶收购价等。
此外,公用事业领域的放开项目包括货运出租汽车价格、固定本地电话费、电信基础资费、移动电话、数据业务、话音数字数据电路出租业务、机动车检测收费等13项。而公共服务领域则放开了民办高等学历教育收费、民办中专教育的学费和住宿费等9项。部分放开项目与国家发改委本月初放开的24项商品和服务价格相一致。
权衡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价格改革最终能让这些领域的价格信号真实地反映供求关系,发挥价格对供求关系的引导和配置作用。这就是市场放活,也符合市场改革的方向和思路。
修订后的《价格目录》保留的定价项目与保障基本服务与反垄断相关,主要集中在重要公用事业、基本公共服务和重要专业服务三大类别。例如重要公用事业主要保留了电力、燃气、供排水、交通运输等21个项目,基本公共服务则主要保留了教育、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养老服务、基本殡葬服务、公共设施等方面的22个保基本项目。重要专业服务类项目保留了碳排放交易市场服务收费标准、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审核收费标准等10个项目。
价格放开以后是否会引起“涨价潮”为很多人所关心,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此次放开项目中的房地产经纪服务收费、二手房买卖中介服务的收费以及民办高等学历教育收费等项目的放开,与日常生活相关度较高,受到社会的关注。
权衡则认为,目前大环境下,推出价格改革,不会造成物价上涨或者CPI上涨的情况,这是基本判断。但有些领域可能会发生短期的价格变动。既然定价放开了,根据市场供求关系,产品的价格肯定有高有低有涨有落,这是正常现象。
此外,价格由市场决定,并不意味着政府自由放任。如果明显背离供求关系,甚至市场垄断、炒作价格,从规范市场秩序来说,政府应该有所为,完善监管机制。
而对于仍未放开的领域,权衡认为,像水电煤气这些国计民生的领域,可能还不适宜过早放开。“今后,凡是能通过市场决定的价格机制,我认为还会放开。一个市场经济国家,绝大多数领域都应该是市场决定的,政府管控的比例应该非常小。”权衡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