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记者陆建銮 通讯员李丽红、' target='_blank' >张毅涛)办加油卡有优惠?骗人的!近日,广州荔湾警方在“3+2”专项行动中,破获以办理加油卡优惠活动为诱饵的重大涉众诈骗系列案,抓获吴×怡、易×安2名犯罪嫌疑人,缴获使用涉案赃款购买的' 福特小轿车1辆、赃款4.6万元及作案工具一批。2名犯罪嫌疑人自2014年初以来,以办理加油卡优惠活动为诱饵实施诈骗,先后作案120余起(目前已核实30起),诈骗金额高达116万元。
今年4月27日,荔湾警方发现区内两所中学的多名教职工被人以办理加油卡优惠活动进行诈骗。原来是自2014年初开始,一名自称“李小姐”的女子,经常到学校推荐办理加油卡优惠活动,称办理该卡充值11000元,每月分期返还500~1000元,返还期数为10~24个月不等,共返还14000元给客户。受该女子诱骗,学校多名教职工办理了加油卡。开头几个月,办卡人每月收到返还款项,但从今年开始,就再也没有收到返还款。该女子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直至失去联系。
警方掌握到自称“李小姐”的嫌疑人真实身份为吴×怡(女,22岁,广州人)及其同伙易×安(男,30岁,广州人),并锁定了其藏匿地。办案警察分别在荔湾区光复中路、海珠区水溶一街将犯罪嫌疑人吴×怡、易×安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