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电话、" 互联网、短信等营销方式,以高额投资回报为诱饵,骗取投资者投资咨询服务费是现存于我国市场的一类典型证券违法行为。在证券投资过程中,投资者一定要认清非法代客理财的本质和危害,自觉养成良好的投资理财习惯,避免落入非法代客理财的陷阱。
案情概要
王某等人借用经过工商登记注册的公司外衣,通过电话、互联网、短信等营销方式,以高额投资回报为诱饵,骗取投资者投资咨询服务费。
该公司主要通过三招吸引投资者:
一是形象包装。该公司特意租赁了一处高档写字楼,设立了一个功能强大的公司网站,内容覆盖股票 、基金、" 期货等主要投资领域,可以免费由公司的“名牌分析师”提供股票 诊断服务。
二是“话术”诱惑。该公司专门培训了一批巧舌如簧的员工,以极富煽动性的语言,信誓旦旦的保证等多种“话术”手段招揽客户。
三是协议解虑。该公司通过与客户签订《委托理财协议》或《资产管理协议书》的形式,骗取客户的信任,轻而易举地获取了其股票 账号和密码,进而全权代理其买卖股票 ,并根据协议收取资产管理费(客户股票 账户资产额的1%至10%)和盈利分成收入(客户股票 账户盈利部分的20%)。
案发时,该公司代为操盘的资金规模达11000多万元,非法获利近1900万元。
案情警示
在证券投资过程中,投资者一定要认清非法代客理财的本质和危害,自觉养成良好的投资理财习惯,避免落入非法代客理财的陷阱。
首先,应当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自觉抵制“高额回报”、“快速致富”、“一夜暴富”的诱惑,头脑冷静,理性分析,避免上当受骗。
其次,要学会正确识别非法理财活动。通过证监会、证券业协会等官方网站查询机构和个人是否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咨询行业监管部门、合法中介机构,帮助自己进行判断。各种以“投资公司”、“咨询公司”、“" 私募基金”等为名的非法代客理财机构,事实上并未取得代客理财的相关资质,属于非法经营机构。它们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通过电话、互联网、短信等方式招揽客户,并采取全权委托、利润分成等方式,收取高额的服务费或投资款。
再者,应增强风险自担意识,提高风险识别能力。非法代客理财是违法行为,投资者如参与其中,相关利益不受" 法律保护,因而要看紧自己的财富,谨慎、合法的投资才会有“钱途”。
(上海证监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