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光伏发电设备 个人、企业均可“余电上网”获补助
广州日报讯
(记者黄江洁)只要你家的屋顶安装了光伏发电设备,那么你家的屋顶就能发电了,不仅能减少电费开支,还能获得连续5年、每度电3毛钱的补助。这是记者昨日从市发改局举办的分布式光伏发电政策推广会上获悉的。此外,使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各类建筑和构筑物业主,也可获得最高2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而非自由住宅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者,每度电补助0.1元、连续补助5年。
不过值得提醒的是,财政补助是按照“先发电、先补贴”的原则,且补助总量只有62兆瓦。
据悉,分布式光伏发电是指在用户所在场地或附近建设运行,以用户侧重自发自用为主、多余电力以35千伏以下电压等级并网的光伏发电设施。在东莞,居民可以利用自有住宅及在住宅区域内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企业也可以投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市发改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有房产证最好,没有房产证的,只要符合规划、消防等条件也可以,让当地有关部门出个证明就行。”此外,如果物业是租赁的,只要能出示租赁合同也可以。不过,对于企业而言,在莞注册法人资格的实体,是必需的。
据悉,2014年1月~2016年12月期间在发改部门取得立项的备案项目,均可申请补助(已享受国家相关补助的项目不再补助)。
补助标准:
1. 对使用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各类建筑和构筑物业主,按装机容量25万元/兆瓦进行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2.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业、商业、学校、医院、居民社区等非自有住宅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各类投资者,按实际发电量补助0.1元/千瓦时,连续补助5年;
3.对利用自有住宅及在自有住宅区域内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自然人投资者,按实际发电量补助0.3元/千瓦时,连续补助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