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各大新闻网站报道了“北京女子误存5万至死亡前夫账户 银行拒还称无权操作”的新闻,小融想说北京商业银行这口大黑锅背的真亏啊,视频最后银行说不调节也是真生气了!
拿错存折,误存5万元至过世前夫账户
今年44岁的黄女士与前夫郭先生(化名)去年4月份离婚。虽然已经离婚,但因郭先生身患重病,黄女士依旧负责他的日常起居生活。2015年6月,郭先生去世。
据黄女士陈述,前夫去世后不到一个月,2015年7月的一天上午,她拿着“自己的存折”到北京某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平支行某分理处(以下简称“银行分理处”),想把5万元现金存进去。“存3个月的活期,有什么急事儿还能随时取出来。”黄女士这么想着,就把存折和钱一并递给了银行的柜员。
“请您签字确认。”柜台里递出了一张存款储蓄凭条。
“不需要输入密码吗?”黄女士有些疑惑。
“活期存款不需要输入密码,请您签字确认。”
经过反复确认不需要输入密码后,黄女士在凭条上签了字。
对于已经去世的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执行〈储蓄管理条例〉若干规定》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应由银行账户户主的继承人去办理公证,公证之后就可以重新设置密码,进而取出账户内的钱款。”
“哎,你们银行的工作人员说去公证处公证一下就可以了,可公证处却说没办法给公证。”原来,虽然郭先生和黄女士只有一个女儿,但因为这笔钱不是郭先生生前的财产,公证处不能认定是遗产,因此无法办理公证。
黄女士的代理人在庭上发表了代理意见,他认为,原告与被告银行分理处是同等主体之间的存款储蓄关系,虽然是原告的疏忽拿错了存折,误将钱款存入前夫的存折,但现在郭先生已经去世,民事主体已经消灭。无论是情理还是法理,被告都应当将存款返还给原告。
来听小融给你分析分析这口黑锅: 新闻网站报道了“北京女子误存5万至死亡前夫账户 银行拒还称无权操作”的新闻,小融想说北京商业银行这口大黑锅背的真亏啊,视频最后银行说不调节也是真生气了!" src="http://i7.hexunimg.cn/2015-11-03/180310966.jpg" width=500 height=285>首先,黄女士说“存三个月”想必就不属于活期,应该是3个月定存。办理3月定存是必须出示身份证的,可以选择开定期存单,或者卡内开立定期账户。1523号柜员想必也是挨了批。
账户户主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的;存钱是不需要密码的,但是在四大行的柜面交易中,一般都会规定存钱超过5万需要出示存款人身份证和账户户主身份证,并做联网核查,其目的是为了防止洗钱,但有些商业性银行为提高办理速度会省略此步骤。 src="http://i1.hexunimg.cn/2015-11-03/180310967.jpg" align=middle>其次,取钱才要密码,一次性取款超过5万(包含5万)除了提供支取密码,还需要出示账户户主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的;存钱是不需要密码的,但是在四大行的柜面交易中,一般都会规定存钱超过5万需要出示存款人身份证和账户户主身份证,并做联网核查,其目的是为了防止洗钱,但有些商业性银行为提高办理速度会省略此步骤。
银行哭 src="http://i3.hexunimg.cn/2015-11-03/180310968.jpg" align=middle> 业务办的慢了遭骂,简化程序又被告,银行哭最后,黄女士揪着银行死命告,其实然并卵啊!银行有自己的规章制度,取过世储户的钱,只要能够提供公证处证明,是一定可以取出来的。我们反过来想,如果谁都一口咬定" 马云爸爸账户里的钱是自己误存的,是不是银行都可以取出来给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