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引导基金作用:一是引导社会资金集聚,形成资本供给效应;二是优化资金配置方向,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三是引导资金投资方向,扶持创新中小企业;四是引导资金区域流向,协调区域经济发展;五是资金可持续循环利用,实现财政资金杠杆放大效应。
【投资界特别策划】本文属于LP主题月报道之一,后续将推出社保LP、机构LP、个人LP等系列文章,敬请关注! 黄金时代”:政府引导基金开启“千亿风口”,“五四三二”详解运作规则" /> 2015年1月1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设立规模400亿元的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400亿元的资金将来自于国家战略产业专项资金、中央基建投资资金等几项专项基金的整合与盘活使用,并将发挥杠杆效应,撬动地方政府以及民营企业、金融机构等社会资本的加入。根据过去1亿元规模以上的政府引导基金的经验杠杆倍数,初步估算能够实现资本放大4倍,即带动1600亿元左右规模的资金投向创新型的初创期和早期企业。 自1999年国内政府引导基金的起步至今,政府在引导基金中扮演的角色也逐渐地从直接投资者转变为间接投资者,从政府管理方自己判断项目的好坏到交由市场化的投资机构去甄选有潜力的企业,此次的国家新兴产业创投基金正是这样的转变之路上的里程碑。
本文为投资界原创,作者:李红双,原文:https://pe.pedaily.cn/201505/2015052538317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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