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景网3月4日综合媒体报道中国的银行曾号称“三铁”——铁账、铁款、铁算盘,但近年来常有储户在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时遭遇陷进,譬如存款无故丢失,说好的高收益成为泡影,存单莫名其妙的变成了保单等;受害者也五花八门,有企业,也有做生意的个人。细究此类案件,多半是一些银行员工为一己私利“不择手段”,常利用自己银行工作人员的身份而兴风作浪,以各种“高贴息”、“高佣金”、“高收益”等方式吸取民众的资金,然后再加以私用。
银行“内鬼”将储户骗入已设下的“理财陷阱”后,常常就“高高挂起”,待储户去银行查询,才发现自己的账户成了实实在在的空壳。当一个储户的问题曝光后,其他人纷纷发现自己的存款也飞了,雪球越滚越大。对于银行理财“内鬼”,投资者也不必惊慌,只要学会规避理财风险,掌握一些投资理财知识和技巧,就容易认出银行理财“内鬼”,避免“踩雷”。
那么,快速辨识银行理财“内鬼”有招法吗?答案是肯定的。
第一招:“高息”忽悠莫轻信

长期以来,银行揽储压力“滋生”了大量的资金掮客,以贴息、返利等做法使不少储户放松警惕,没有意识这部分“高息”不受法律保护。专家提醒,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存款人在关注存款利息的同时,要多留个心眼儿,不要轻信所谓的“银行信誉”,要知道银行也有“内鬼”,还有不少人借助银行场地非法集资。
第二招:看清合同细节,谨防理财“飞单”
银行理财范围的所谓“飞单”,是银行内部人员在利益驱使下,违规代销理财产品,以产品高收益为诱饵,让客户购买,数额往往较高。从银行理财产品来说,分为银行自己发行的产品和代销产品,“飞单”多出现于代销产品。代销产品中,主要有基金、贵金属、私募、信托、保险等。因为是代销,产品盈亏都由管理公司负责,银行多不担负责任。
“一般"飞单"产品承诺的收益,都远远超过普通产品,有的承诺收益达到年化收益率20%以上,这既是产品最大的疑点,又是最能吸引、蒙蔽投资者的方面。
业内人士建议,银行“飞单”多产生于大额理财中,这部分产品的客户群要提高警惕。当投资者遭遇“飞单”可采用以下两种方式来维权。首先,可申请变更或撤销。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的,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其次虚假陈述是证券市场最常见的违规行为,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如果投资者遭遇上市公司或其实际控制人、大股东虚假陈述的,应毫不犹豫地拿起法律武器进行维权。需要提醒的是,虚假陈述案件的诉讼时效为2 年,超过诉讼时效未起诉的,投资者将丧失胜诉权。
第三招:拒绝私下与工作人员签订 “X不协议”
这里需要格外留意的是,投资者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是光明正大的理财手段,有什么协议或者合同,正常情况下都能通过合法渠道知悉,并签订。而那些一味增添神秘色彩的“XX协议”,一般都是银行“内鬼”所为,若协议中还规定了X条“不”,那就更可疑了,投资者遇到此类情况,先通过合法渠道核实清楚情况,甚至直接报案。
第四招:须通过银行在线网站核实相关产品信息
一般情况下,银行发行理财产品,都能在自身的在线网站上查到相关信息,投资者最好养成一个好习惯:即每次选购银行理财产品时,都下意识的去银行官网查看,或者让银行工作人员现场帮忙查询及核实。可喜的是,央行联合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发布9项金融国家标准将于今年6月1日开始实施新标准,届时,投资者维权也可变得轻松了许多。
其中,《' 银行业产品说明书描述规范》国家标准明确了产品说明书应列明产品适合的客户群、服务费用、预期收益、风险分析等36个实质性要素。要求银行产品说明书应清楚地描述银行产品凭据、预期收益、服务费用等改变的期限和方式等,便于购买者掌握银行产品凭据更新时间及方式,明确预期收益和服务费用改变的时间和条件,将“看不清、摸不着”的银行产品通过“清晰透明、统一规范”的产品说明书呈现给客户。
第五招:谨防被“偷梁换柱”存单变保单利率不断下行之际,保险公司正在借助银保渠道抢食市场,“存款变保单”“理财产品变保险”的情况时有发生。2015年5月,家住甘肃兰州市七里河区的常女士发现自己五年前的一笔10万元存款原来是一份保单,银行工作人员当时推荐了一份比银行定期收益高的理财产品,却并未告知她是一份保险合同,期限竟然由自己要求的5年变成了10年。" border=1 align=middle>

保监会提醒广大投资者,在办理相关金融业务时要注意防范风险。一要提高警惕,向销售人员详细了解欲购买产品的性质,区分清楚该产品到底是银行存款还是保险;二要合理评估自身需求,根据家庭实际情况和财务状况选择合适的理财方式或者保障需求;三要认真阅读合同,仔细研读保险合同条款,尤其注意保单封面的风险提示语和保险金额、保障责任、责任免除等部分,做到心中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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