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我国到目前为止一直实行隐性的存款保险制度,即政府作为“最后贷款人”对存款人的存款实施一定的担保。这种隐性担保一方面缺乏统一的法律制度保障,同时也使得金融风险处理的效率大打折扣。
3月31日,国务院发布《存款保险条例》,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被保险存款范围包括人民币存款、外币存款、个人储蓄存款、企业和其他单位存款,存款保险最高偿付限额为50万元,能为99.63%的存款人提供全额保护。自此,筹备了20余年之久的存款保险制度正式落地。
长富汇银董事长兼总裁张保国表示,存款保障制度建立完毕之后,央行最后贷款人职能、银监会审慎监管和存款保险制度将形成我国的三道金融安全网。在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同时,还保障了存款人利益,有效促进银行业的公平竞争,改善过去几十年银行业绝大多数存款业务几乎被四大行垄断的现象。
据了解,我国到目前为止一直实行隐性的存款保险制度,即政府作为“最后贷款人”对存款人的存款实施一定的担保。这种隐性担保一方面缺乏统一的法律制度保障,同时也使得金融风险处理的效率大打折扣。相比之下,新的存款保险制度推出后,将大大加强中小银行信用水平,尤其是民营银行的竞争力将得到大幅提高。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条例规定,存款保险覆盖的范围不包括金融机构同业存款、投保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机构的存款,这主要是为了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的约束作用,防范道德风险。这也是国际通行做法。
在费率方面,此次《存款保险条例》尚未公布具体的缴纳费率,但明确指出,费率标准由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根据经济金融发展状况、存款结构情况以及存款保险基金的累积水平等因素制定和调整。根据国际平均水平,机构预测保险缴纳费率将为万分之五左右,扣除同业存款,行业需缴纳550-650亿保险费用,对银行负债成本影响有限。
另一方面,不同银行之间存款保险费率的逐渐分化有望加速银行业的竞争。张保国预计,存款保险制度落地初期,各家银行缴纳费率或基本相同,但未来银行个体将随着风控能力的不同而得到差异化的市场定价,行业竞争逐渐由价格竞争转移到差异化发展,具备风控优势银行将因较低的保险成本而逐渐脱颖而出,行业并购可以想象。
此外,存款保险制度的推出使得通过市场手段对金融机构进行引导和约束成为可能,最终将加快我国利率市场化的进程。事实上,从2014年4季度起,伴随降息,我国存款利息上浮范围就逐步打开,利率市场化已开始加速推进。张保国预计,存款保险制度落地后,利率市场化改革将继续,存款浮动上限范围或将进一步放开,甚至不排除完全放开。银行准入指标透明化,牌照逐渐放开,银行数量放开,市场化竞争加速,行业有望进入新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