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州市' 两会期间,防范新型信息诈骗以及放宽公积金提取条件这两大民生热点问题都被广州市人大代表写进建议,记者近日追访获悉,相关建议办理已有可喜进展。
针对人大代表的建议,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自2015年12月25日起广州实施新规定,缴满3个月以上公积金,夫妻双方在广州行政区域内无房产者每月可以家庭为单位提取不超出600元的公积金用于租房。职工提取时只需要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广州市行政区域内个人及家庭名下无自有产权住房的证明,无需再提供租房发票和备案证明。
代表所提的网络和手机终端提取公积金也在进行,目前单位和职工可通过网上办理公积金汇缴、增减员、转移、查询、提取、提取预约和账户合并预约等业务。从2014年3月至今,通过网上提取公积金职工达到381417人次,占总提取数量比例54.2%。
公积金管理中心还透露,预计今年将进一步简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推出住房公积金按月还贷提取业务。按月还贷提取将打破原本“半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的限制,职工符合按月还贷提取条件的,可申请每月自动转账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购房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