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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所指的应收账款为企业主营活动中与上下游或者内部企业发生的应收账款债权债务关系。从目前市场统计来看,共计发行5支左右,其中2支为内部关联交易产生的应收账款,分散度相对较差,3支为企业与上下游产生的应收账款,此类分散度较好。从发行或者担保主体来看,均为龙头或大型企业,包括钢铁、建材、造纸、建筑、电子等。发行利率与主体信用关联度较高,最低的为中国电子ABS,一年期发行利率为4%。
应收账款ABS有如下特点:(1)由于是产业链上下游公司产生的贸易应收款,不存在利息,为了覆盖ABS本息,需要进行超额覆盖,如金光纸业ABS的初始覆盖倍数达到1.5倍以上。(2)作为一种延期付款的手段,一般期限短,需要进行循环购买,如金光纸业ABS和中铁三局ABS均进行循环购买。(3)由于不存在利息,延期付款的代价不高,逾期情况较为普遍,所以,在加速清偿条款中,中国电子ABS和中铁三局ABS均将累计逾期违约率定为50%,金光纸业ABS更是设定在60%。
基础资产权利完善性判断
对于应收账款ABS基础资产入池标准的选择,个人觉得有几点需要注意:(1)存在真实贸易背景,交易对价公允,保证应收账款基础资产的合法性;(2)卖方义务履行完毕,避免权利不完善事件以及后续瑕疵履行导致的基础资产权利的灭失;(3)合同条款没有对转让进行限制,如果债务方为强势方,最好通知债务人;(4)检查互互债权,' 法律规定相互存在的债务可以进行抵消处理,需要防止抵消权出现;(5)基础资产目前没有抵押权、质权限制。
应收账款ABS的动力
目前应收账款ABS的主要动力来源于:(1)融资,应收账款ABS的抵押率相对于保理或者抵押贷款更高,同时,对于关联方应收款发行ABS没有限制,比如华鑫-济钢一号应收账款ABS以及中国建材工程ABS;(2)出表,通过出表,能够将应收账款转化为现金流,改善报表,尤其在年报公布之前存在此动力。
要实现出表,对ABS设计要求较高,目前,应收账款类ABS只有中国电子ABS实现了出表,主要原因在于:(1)发行人没有实行差额支付或者担保;(2)资金归集频率高,实现当日/次日归集入监管账户,随后当日/次日转付入专项计划账户;(3)劣后持有比例低,劣后不少部分由外部机构持有。
应收账款ABS的破产隔离考察
应收账款的转让能够实现权利义务的转移,在人行的征信系统进行转让登记,具有一定破产隔离的效果。但是,在目前法律规则下,未通知债务人使得债务转让存在法律瑕疵,债务人具有抗辩权,比较折中的解决办法是在原始权益人丧失清偿能力或者评级过低的情况下,进行通知;目前的设计一般是评级低于A(或者A+/A-),触发可能性较低,保护作用不够。同时,资金未转移到专项计划账户之前,并不能完全实现资金的破产隔离,加速归集、转付频率设计机制有利于资金及时转出,但是仍然存在一定时间差。
中建材工程ABS对债务人做出通知,回收款直接支付至中建材工程在监管银行处开立的中建材收款账户(即监管账户),同时,如果中建材工程评级降到A(目前评级AA+,所以触发概率较低,保护性值得商榷),可以要求直接划入专项计划账户。这主要是因为内部机构之间协调较方便,同时,由于为内部应收款,经营同时恶化的概率较大。
(作者:追ABS的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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