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王全山将行李箱拖下车时手被烫伤。
京华时报讯 (记者常鑫)6月10日下午,在朝阳区朝阳路民航医院公交站附近,一男子在639路公交车上点燃一行李箱后被司乘人员与乘客合力控制,司乘人员将行李箱拉下车用灭火器灭火,现场未造成人员受伤(本报已报道)。昨天下午,北京警方通报,嫌疑人胡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已被警方刑事拘留。市公安局、公交集团向见义勇为的司机王全山、司售人员杨朝霞、67岁的乘客高玉华分别给予1万元奖励。
昨天下午,市公安局、市交通委、公交集团在公交集团第二客运分公司召开表彰大会,对成功处置一起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件中,有立功表现的639路公交车司机、乘务员及见义勇为乘客进行表彰奖励。
在表彰会上,市公安局、公交集团对司机王全山、司售人员杨朝霞、乘客高玉华分别给予了1万元现金奖励。
同时,北京警方通报,嫌疑人胡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当时拦住点火的人并没一点害怕,就感觉他做得不对。”今年67岁的高玉华回忆说,639路车行驶到朝阳路民航医院站附近时,见一男子将携带的行李箱在车尾座位上点燃,她随后大喊“着火了”,司机闻讯立刻靠边停车并打开车门。
“乘客们都往车下跑,我扭头一看,拉杆行李箱拉链上侧起火,火苗已经高过了座椅靠背。”高玉华说,司机和司售人员把乘客疏散下车后并没有离开车,司机冲到车尾想都没想拎起起火的行李箱拉出车外,司售人员则拿起车上的灭火器冲起火处喷,“因为处理得当,从行李箱起火到被拉下车扑灭火,也就不到10秒钟”。
“当时没想过害怕,就觉得这是应该做的。”司机王全山说,他和司售人员杨朝霞都接受过公交公司的应急培训,看到火的时候第一时间想的是疏散乘客,然后把行李箱移开公交车并灭火,保护乘客和公司财产安全,然后就去报警。“虽然手烧了个泡,但是想想是值得的。”
杨朝霞回忆,胡某是从北京站总站上的车,随后坐在最后一排,车辆行驶过程中并没有异样。“他(胡某)点火后和乘客一起下了车,并告诉大家"火是我点的",问他为什么点火,他只回答了"有事"。”
高玉华说,她听后很不高兴,“我就批评他怎么可以不顾大家的安全,并劝导他如果逃跑了事就更大了”。点火男子并没有逃跑,高玉华冲上前和王全山、杨朝霞堵住胡某,随后赶到的民警将胡某带走调查。
高玉华回忆,行李箱里有不少衣服和两个塑料瓶,胡某对民警供述塑料瓶内装了汽油,“多亏司乘人员处理及时,不然爆炸了会造成更恶劣的影响”。
警方提示
公交车上遇突发情况一“及时”三“切忌”四“牢记”
在公交车内遇到突发情况,首先是要保持冷静,听从指挥,切记不要拥挤,避免发生踩踏。遇到车辆起火,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可以帮助灭火或疏散乘客。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个“及时”,就是及时制止犯罪嫌疑人,乘车时,乘客如果发现有人泼洒易燃物或者有类似人为纵火的危险举动,应该立刻联合其他乘客和司乘工作人员联合阻止,及时制止犯罪行为,这既是救护大家也是最及时的自救。
三个“切忌”,就是车辆一旦发生火灾或车祸等突发情况,首先切忌慌乱,要保持冷静,节约体力,服从救援人员指挥,有序逃生、自救和互救;切忌大喊大叫,防止制造混乱,最重要的是防止烟尘和热气吸入呼吸道,造成损伤;如身上着火,切忌下车快速奔跑,避免因风助火势,造成更大伤害,应就地打滚扑灭火焰。
四个“牢记”,就是牢记接受安全检查,不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上车;牢记不要在车上吸烟及使用明火;牢记灭火器、安全锤和车门应急开关位置,一旦发生突发情况,可以协助灭火或及时逃生;牢记发现可疑人员和火灾迹象及异常气味,及时报告给工作人员和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