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第一财经获悉,农银租赁境外平台近日成功发行了5亿美元的5年期s条例债券,本次交易由' 农业银行(' 601288,' 股吧)香港分行提供担保,债券评级为A(惠誉)。虽然近期优质' 金融债券供给较多,市场较为疲弱,但是本次发行仍达到4倍以上超额认购。在强劲订单基础上,最终定价高于5年期美国' 国债145基点,' 收益率约2.59%,创造了近几年来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及租赁公司同期限同评级债券发行利率的新低。
本交易是农银租赁首次于境外发行美元债券。本次发行由农银国际、农银香港分行、中金公司等6家承销商提供发行服务,推动了农银集团的内部联动。
农银租赁于2010年9月由银监会批准成立,是农业银行股改上市后在境内设立的第一家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在上海,当前注册资本30亿元人民币。农银租赁是农行对公与“三农”金融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农业银行综合化经营的重要平台,此举也可视为农行加大综合化经营的重要举措。
从2007年末开闸至今已近9年时间,中国金融租赁行业经历了高速的发展,目前已成各金融业态中重要的一员.
金融租赁公司是经银监会批准,是持有金融牌照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融资租赁公司分为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和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前者由商务部和国家' 税务总局联合审批,后者由商务部审批,是一般工商企业。金融租赁公司由银监会监管,融资租赁公司由商务部监管。
金融租赁业的再次开闸起始于2007年。2007年,银监会公布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允许商业银行控股设立金融租赁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的开闸,给整个中国融资租赁行业带来了蓬勃的生机。
随着办法的实施,为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打开了闸门。工银租赁、建银租赁、交银租赁、招银租赁、民生租赁成为第一批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在随后的两三年间,几乎所有的全国性商业银行都相继成立了自身的金融租赁公司。
2014年3月,银监会再次修订了《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银监会令2014年第3号),对准入条件、业务范围、经营规则和监督管理等内容进行了修订完善。随着金融租赁业的发展,中国金融租赁行业监管、' 法律、税收、会计层面的政策环境正在不断完善。
根据' 中国银行(' 601988,' 股吧)业协会金融租赁专业委员会统计结果显示,2015年银监会监管的金融租赁公司各项业务平稳增长,40家已开业公司实收资本达到1289.55亿元,总资产达到16314.2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