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何海燕)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尼勒克县检察院对一起职务犯罪案件的举报有功人员进行了奖励。
2015年5月20日,举报人来到尼勒克县检察院,举报该县恰和那木村村干部陈某有贪污社保资金的行为。根据举报线索,检察机关查明陈某贪污社保资金63万元,最终陈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28万元。根据本案的侦查情况,检察机关又发现并查办了一系列涉及社保资金的案件。
尼勒克县检察院认为,这一系列案件的成功查办并取得良好的' 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与举报人真实有据的举报线索密不可分。
为保护这名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尼勒克县检察院严格为举报人全程保密,指定了专人负责发放奖金,并以举报人认为方便的方式,选择了适当的时间和地点为举报有功人员发放举报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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