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程序,中国' 保监会近日就《中国' 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以规范和保障保监会及派出机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维护保险市场秩序。
《规定》分为总则、管辖、立案与调查、处罚、送达和执行、附则六个章节,明确了处罚应当遵循的原则,即公正、公开、公平;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适用依据正确,处罚适当;程序合法。《规定》同时提出,保监会派出机构应对辖区内擅自设立保险公司、非法从事商业保险业务活动、擅自设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非法从事保险代理业务或者经纪业务活动等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若派出机构要实施吊销由保监会颁发的业务许可证,撤销由保监会核准的任职资格等行政处罚,应当报保监会批准。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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