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02月10日讯 9日,从有关部门获悉,近日《南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方案》出台,根据方案,南昌市国有企业将分三类监管,分别为公益类、市场竞争类、功能保障类,其中公益类国有企业明确了 接受社会监督 引入社会评价 。
据中国江西网2月10日消息,方案指出,南昌市将国有企业分为商业一类、商业二类和公益类,并根据企业改革发展情况实行动态调整。
其中,商业一类国有企业为主业处于完全竞争性行业和领域的企业,以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主要目标,按照市场化要求实行商业化运作,实现优胜劣汰、有序进退。
这意味着,长期亏损,靠财政补贴的企业要淘汰, 僵尸企业 要退出市场。
方案提出,对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一类国有企业,重点考核经营业绩指标、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市场竞争能力。
这意味着,充分竞争领域国企,考核将更加注重竞争力、盈利等 赚钱 能力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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