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 被证监会罚款100万" src="http://i2.hexun.com/2018-06-07/193162989.png" align=middle>
和讯网消息 6月7日,证监会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陈贤操纵等5只国债价格的违法行为,处以100万元的罚款。
当事人:陈贤,男,1982年7月出生,住址:上海市" 金山区。
经证监会查明,账户组由陈贤实际控制并交易,2014年9月至2016年1月,账户组在“国债1002、国债1412、国债1425、国债1507、国债1512”等5只国债频繁互为对手方交易。
期间,陈贤控制账户组累计对倒5只交投不活跃的国债117次,其对倒均价较中证估值均价最大偏离14.57%,最小偏离1.63%;较中债估值均价最大偏离14.19%,最小偏离1.59%。账户组期间成交数量占同期深市成交量比例全部超过50%,最高达到87.81%。在陈贤参与交易5只国债的70个交易日,共有39个交易日其对倒成交量占市场成交量比重达100%。
账户组操纵5只国债价格,并以操纵形成的价格为基础,通过国债质押式" 回购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超额融入资金(与以中债估值为基础能够融入的资金相比)。其中国债1002实际累计质押融资262天,日均超额融入资金10.26万元。国债1412实际累计质押融资14天,日均超额融入资金19.83万元。国债1425实际累计质押融资456天,日均超额融入资金233.93万元。国债1507实际累计质押融资317天,日均超额融入资金129.57万元。国债1512实际累计质押融资176天,日均超额融入资金134.22万元。
经计算,陈贤操纵上述5只国债价格,超额融入资金的成本约为12.91万元,按同期人民银行一年期基准贷款利率5.35%计算,其应付的利息成本约为25.54万元,因此,账户组共节约利息支出约为12.63万元。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对陈贤处以100万元的罚款。
(责任编辑:邱光龙 HF056)想了解更多关于《陈贤操纵“国债1507”等5只国债价格 被证监会罚款100万》的报道,那就扫码下载和讯财经APP阅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