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 howImage('stock','2_000681',this,event,'1770') 远东股份(' 000681,' 股吧)' 公告编号:2014-048
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本次会议有增加及更正提案的情况,如下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6月24日(星期二)上午10: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6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6月23日15:00 至2014年6月24日15:00之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7号电通时代广场2号楼A;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廖杰先生;
6、 本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5月30日以公告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增加议题的公告于2014年6月14日发出。本次会议的更正及提示性公告于2014年6月21日发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 股票 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形成了以下决议:
三、律师出具的' 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姚培华、王亮亮
3、律师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监事、高管签字确认的并加盖董事会印章股东大会决议。
2、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