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 target='_blank'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新证监局20148号)文件要求,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等相关主体的承诺事项进行了专项自查,现将承诺履' 行情况进行专项披露如下:
一、经过自查,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进展情况与历年定期报告中披露的承诺履行情况一致,各项承诺均得到严格的履行。截至本' 公告日,公司及相关主体仍在履行中的承诺事项为控股股东新疆天山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 target='_blank' >中材集团有限公司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做出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该项承诺未超过承诺履行期限。
二、截止本公告日,未履行完毕承诺的具体情况:
承诺事项类型承诺人承诺内容作出承诺时间承诺完成期限目前履行情况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新疆天山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保证不利用控股股东的地位损害贵公司及贵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在作为贵公司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保证本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实际控制的其他公司不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贵公司主营业务或者主营产品相竞争或者构成竞争威胁的业务活动,包括不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收购、兼并与贵公司主营业务或者主营产品相同或者相似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本公司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有违反,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006年6月26日长期严格履行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保证不利用实际控制人的地位损害贵公司及贵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在作为贵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本公司保证本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实际控制的其他公司不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贵公司主营业务或者主营产品相竞争或者构成竞争威胁的业务活动,包括不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收购、兼并与贵公司主营业务或者主营产品相同或者相似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本公司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有违反,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007年5月23日长期严格履行特此公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