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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中铭 财经专栏作家(资料图)
日前,' howImage('stock','2_300086',this,event,'1770') 康芝药业(' 300086,' 股吧)的一纸' 公告,揭开了其财务造假的黑幕。' target='_blank' >证监会海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康芝药业采取提前确认销售收入与应计未计期间费用等方式,虚增2011年和2012年利润共计626余万元。
康芝药业财务造假被曝光颇具戏剧性。去年5月下旬,康芝药业前审计相关负责人何晓梅举报其2011年至2012年存在虚增利润、粉饰' 业绩、违规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虚构交易、隐瞒关联公司等重大违法行为。一个月后的7月17日,监管部门对康芝药业正式立案调查。此后上市公司发布了澄清公告,表示公司未虚增销售额和利润,部分交易确认是属于会计差错,并将进行整改。
显然康芝药业“自查”后的澄清公告并不能说明问题,监管部门才握有话语权。康芝药业财务造假事件,有几点值得关注。一是若非其原内部人举报,康芝药业财务造假或许至今都没有浮出水面,也说明当年的审计机构没有做到勤勉尽责。二是监管部门的处罚再现违规成本低的一幕,而警告与罚款成为“主旋律”。如上市公司被罚款35万元,董事长等人给予3~10万元的处罚,另有前独董与相关人员只是警告而已。三是上市公司与责任人员极力撇清自己的关系。
当然,需要引起市场注意的是上市公司对该问题的态度。如当事人康芝药业在听证会上辩解称,公司违法行为所涉业务金额较小,情节轻微;相关违法行为没有造成公司股价大幅波动,对投资者投资决策影响不大。其实,康芝药业涉案金额虽然不大,但其财务造假的性质却是非常严重的,而这与涉案金额、股价波动以及对投资者的影响是两回事,其与' howImage('stock','2_002200',this,event,'1770') 绿大地(' 002200,' 股吧)、' howImage('stock','2_300268',this,event,'1770') 万福生科(' 300268,' 股吧)等造假上市的行为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
此前' howImage('stock','1_600250',this,event,'1770') 南纺股份(' 600250,' 股吧)连续五年财务造假连续六年亏损,监管部门亦不过是一“罚”了之,有的责任人员还因为时效问题被“免于”处罚,而因为造假,南纺股份甚至逃脱了“被' 退市”的命运,如此“奇迹”,也只能在A股市场中发生。这也让我们看到,监管部门声称对违法失信行为“零”容忍,其形式更大于实质。
因为违规成本低,' 新股发行时出现的包装粉饰、欺诈发行等才会大行其道,新股业绩“变脸”现象才会愈演愈烈,其对市场所造成的危害才会越来越大。包装粉饰业绩,即是赤裸裸的财务造假行为,监管部门在作出相关处罚时,严惩才是应有之义,绝不能手软,更不能存在护短行为。
上周五,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 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一大亮点即为实施重大违法公司强制退市制度,其中变包括对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公司实施暂停上市。毫无疑问,定期报告中的财务造假等行为,即属于“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对于这样的上市公司,监管部门必须责令其退市,也不能因其“全面纠正违法行为、及时撤换有关责任人员、对民事赔偿责任承担作出妥善安排”后,给予该上市公司恢复上市的权利。若此,在退市的“高压棒”下,南纺股份、康芝药业等公司还会实施造假行为吗?答案无疑是否定的。(' 博客:曹中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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