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8月1日调整住房限购政策
31日,据山东省青岛市国土资源局和房屋管理局官方" 微博消息,为支持刚性需求,稳控房价水平,降低库存幅度,逐步回归市场,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我局报经市政府同意,自2014年8月1日零时起,对黄岛区、城阳区(含高新区)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放开限购政策;对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套型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含144平方米)的住房放开限购政策,套型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的住房继续执行限购政策。
" 工信部就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实施产能置换答问
7月11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关于做好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工作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4〕296号,以下简称《通知》),以及《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请介绍下《通知》和《办法》出台的背景。
答:当前,我国部分行业供过于求矛盾日益凸显,传统制造业产能普遍过剩,特别是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等高消耗、高排放行业行业尤为突出,产能利用率均在75%以下,明显低于正常水平。值得关注的是,近年来这些行业产能盲目扩张势头强劲,新增产能速度远大于淘汰产能速度,直接加剧了产能过剩矛盾。据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统计,2011-2012年全国新投产炼钢产能约1.25亿吨。而同期淘汰炼钢产能约3700万吨,新增产能近9000万吨。这些行业产能盲目扩张,不仅带来了产能严重过剩,造成社会资源的严重浪费,还导致能源、资源消耗大幅增加,污染物排放增长过快,引发不少地区雾霾频发等环境问题。
国务院高度重视部分行业产能严重过剩和盲目扩张问题,并就严格控制新增产能和实施产能置换提出了明确要求。《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明确,严禁建设新增产能项目。产能严重过剩行业项目建设,须制定产能置换方案,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环境敏感区域,实施减量置换。《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提出,严格控制“两高”行业新增产能,新、改、扩建项目要实行等量或减量置换。
在2010年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中,就已提出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但由于没有明确要求和可操作的路径,各地在执行中标准不一,程序不够规范,甚至存在多次置换的问题,没有达到控制产能总量、遏制盲目扩张的目的。
为了把国发〔2013〕41号和37号文件有关产能置换的要求落到实处,工业和信息化部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对实施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经广泛征求意见,研究制定《办法》并印发了《通知》,目的就是明确相关标准、程序和要求,将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落实到位,坚决遏制盲目扩张。
二、《通知》和《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通知》对产能置换工作进行总体部署和安排,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将其作为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化解产能过剩矛盾、改善环境质量的重要措施,加强与发展改革、国土、环保等部门沟通和衔接,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核实把关,确保置换项目真实、产能合理、淘汰期限明确,认真做好置换方案核实确认、" 公告公示和监督落实等工作。
《办法》共六章二十条,主要从操作层面对产能置换提出了相关要求。第一章,明确了实施产能置换目的、原则和范围。第二章,明确了置换产能来源和指标换算方法,以及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环境敏感区域减量置换的具体标准。第三章,明确了支持跨地区产能置换,鼓励地方探索实施置换指标交易。第四章,明确了产能置换方案的主要内容,以及方案制订、核实确认和公示公告的程序和要求。第五章,明确了置换方案监督落实的相关措施。第六章,明确了《办法》适用于各类所有制企业,并根据产业发展情况适时修订。
三、将实施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作为化解产能过剩的一项重要措施,有什么样的考虑?
答:当前,化解产能过剩工作的首要任务是把产能盲目扩张的势头压下去,严禁建设新增产能项目,而实施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是其中的重要环节。在工作方式方法上,不能只用“堵”的办法,而要“疏”、“堵”结合、多措并举。
一方面,要“堵住入口”。在这个方面,国家已出台了非常严格的措施。2013年5月,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 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通知(发改产业〔2013〕892号),要求各地政府、有关部门严禁核准新增产能项目,坚决停建违规在建项目并进行清理。国发〔2013〕41号文件对这两项工作提出了更加细化的要求,坚决遏制产能盲目扩张势头。
另一方面,也要“预留出路”。要考虑地方发展经济、产业升级和布局调整的现实需要,统筹淘汰退出与转型升级的关系,调动地方和企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实施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是一项给“出路”的政策,既有利于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又有利于推动存量产能调整升级和布局优化,特别是控制产能总量,避免出现“越淘汰越过剩”,缓解地方经济发展与淘汰落后产能、化解产能过剩的矛盾,推动工作尽快取得实效。
四、实施产能置换应把握的主要原则是什么?
答:一是坚持控制总量和优化存量相结合。按照疏堵结合、严禁新增的思路,要求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行业所有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必须制定产能置换方案,满足等量或减量置换的要求,实现产能总量控制。同时,指导地方加快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为实施新项目腾出资源、环境容量和市场空间,推动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升级。
二是坚持市场调节与政府引导相结合。按照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的要求,在产能置换工作中,鼓励各地探索实施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市场化运作的产能指标交易,发挥市场作用,支持跨地区产能置换,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三是坚持统筹考虑和区别对待相结合。考虑不同地区资源优势、环境容量等差异,对产能置换实行区别对待。对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环境敏感区域,实施减量置换,其他地区实施等量置换。
五、是不是近年来淘汰的产能都可用于新(改、扩)建项目产能置换?
答:为防止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行业产能进一步扩张,控制产能总量,《办法》明确只有2013年度及以后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的企业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才可用于新(改、扩)建项目产能置换,且不得重复使用。另外,为体现政策公平性,加强与相关产业政策的衔接,《办法》规定已超过国家明令淘汰期限的落后产能,不得用于产能置换。
答:在当前部分行业产能严重过剩的现状下,既要通过实施产能等量减量置换,防止无序扩张,又要考虑地方利用自身优势调整产业布局、推动转型升级的合理诉求。比如,A省具备发展钢铁的条件,但没有那么多落后和过剩的产能可淘汰来满足等量或减量的要求,而B省有大量的钢铁产能需要淘汰,积累了大量的产能置换指标,但本身又不大可能上钢铁项目。如果给A、B两省留出一个通道,实施产能置换指标交易,一方面解决了A省产能置换指标不足的问题,满足全国整体上不新增产能的要求,另一方面B省可通过交易筹集资金,用于安置职工、产业转型等。此外,在一定程度上也有利于全国范围内的产业布局调整和优化。
为此,根据国发〔2013〕41号文件要求,《办法》明确提出,支持跨地区产能置换,引导国内有效产能向优势企业和更具比较优势的地区集中。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实施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市场化运作的产能置换指标交易。为推进产能置换指标交易,《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相关措施:一是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协调产能置换指标交易,并制定具体交易实施办法,报省级政府同意后执行。二是工业和信息化部搭建全国产能置换指标供需信息平台,为产能置换提供信息服务,并探索建立全国产能置换指标交易平台。
七、为何要制订产能置换方案并进行确认?如何理解置换方案确认与项目核准(备案)的关系?
答:按照国发〔2013〕41号文件,制定产能置换方案是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行业项目建设的必要条件,主要目的是明确置换项目和产能,确保新(改、扩)建项目不会新增产能。确认置换方案不是许可,而是核实置换项目真实性和产能合理性,并按期纳入淘汰计划,通过公告的形式监督落实淘汰,以防产能置换打折扣、不落实。
置换方案确认不能代替项目核准(备案)。项目核准(备案)仍需按照现行的投资项目核准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八、为何水泥、平板玻璃行业产能置换方案由地方确认,而钢铁、电解铝行业产能置换方案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确认?
答:水泥、平板玻璃是区域性产品。2013年12月,国务院发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年本)》对这两个行业项目投资管理作出调整,水泥项目由省级政府核准、平板玻璃项目不再核准。为与项目投资管理相适应,落实省级政府主体责任,将国发〔2013〕41号文件明确的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确认并公告产能置换方案,调整为由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确认并报省级人民政府公告。
钢铁、电解铝行业项目核准权限目前仍在国务院相关部门,与此相适应,置换方案暂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确认。随着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调整,这两个行业置换方案确认也会作出相应调整。
置换方案确认权下放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并不是放任不管,而是明确了相关责任,做到权责一致,并从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角度提出了相关措施,利用社会公众力量来监督落实。一是明确了可用来置换的淘汰指标范围、产能换算标准,并向全社会公开。二是明确了产能置换方案制定、核实确认和公告的程序和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还要组织抽查。三是明确了工作责任,要求相关人员要对置换项目真实性、产能合理性和淘汰时限负责。
九、产能置换方案制定和确认的程序是什么?
答:首先,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行业新(改、扩)建项目企业,按照《通知》相关要求,制定产能置换方案,明确淘汰项目和新(改、扩)建项目基本情况。若涉及跨省(区、市)产能置换指标交易的,还需提供指标出让方省级政府确认意见,以及供需双方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确认完成交易的意见。
其次,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核实。主要是确保产能置换方案中的淘汰项目真实、产能合理,明确淘汰期限。
最后,省级人民政府或工业和信息化部确认和公告。水泥、平板玻璃行业产能置换方案,经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核实确认后,报省级人民政府最终确认并向社会公告,同时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钢铁、电解铝行业产能置换方案,经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核实确认后,报省级人民政府向社会公示,同时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专家进行复核,对确认的产能置换方案向社会公告。
十、如何保证产能置换方案得到很好地落实?
答:实施产能等量减量置换的关键环节是抓好置换方案的落实。《办法》主要考虑利用现有的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机制,通过公告置换方案、淘汰名单,最大限度做到信息公开,发挥行业协会、社会媒体等监督作用,推动置换方案落实。
一是工业和信息化部或省级人民政府需对确认和产能置换方案发布公告,让社会各方面掌握淘汰项目名称、主体设备、产能及淘汰时限,并实时监督。
二是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关于印发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产业〔2011〕46号)要求,将置换方案中的全部淘汰项目,列入年度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并向社会发布公告,组织拆除主体设备(生产线)。
三是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各地确认的置换方案进行抽查,并组织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部际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对各地用于产能置换的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情况进行检查,并公开检查结果。
十一、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是否会长期地实施下去?
答: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是在当前部分行业产能严重过剩的情况下,国家为严禁新增产能、控制产能总量、逐步化解产能过剩矛盾出台的一项过渡性措施,而不是永久性政策。为做好与国发〔2013〕41号文件的衔接,《办法》明确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实施期限暂定至2017年底,并根据产业发展情况适时修订。
工信部:对钢铁等四行业实施产能置换 严禁新增产能
工信部网站今日发布关于做好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工作的通知,指出对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行业新(改、扩)建项目,实施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是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化解产能过剩矛盾、促进产业升级和布局优化、改善环境质量的重要措施。各地要提高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严格落实等量或减量置换要求,坚决遏制产能盲目扩张势头。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工作的通知
工信部产业〔2014〕29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要求,严禁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现就做好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产能置换工作
对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行业新(改、扩)建项目,实施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是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化解产能过剩矛盾、促进产业升级和布局优化、改善环境质量的重要措施。各地要提高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严格落实等量或减量置换要求,坚决遏制产能盲目扩张势头。
二、要切实把握产能置换原则
(一)坚持控制总量和优化存量相结合。按照疏堵结合、严禁新增产能的思路,结合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升级的要求,加快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为实施新(改、扩)建项目腾出资源、环境容量和市场空间。
(二)坚持市场调节与政府引导相结合。鼓励各地探索实施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市场化运作的产能指标交易,发挥市场作用,支持跨地区产能置换,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三)坚持统筹考虑和区别对待相结合。制定产能置换方案,要统筹考虑地区资源优势、环境容量等因素,实行区别对待。对环境敏感区域,须实施减量置换,其他地区可实施等量置换。
三、要严格落实产能置换要求
各地要按照《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见附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加强与发改、国土、环保等部门沟通和衔接,认真组织企业科学制定产能置换方案。要强化责任意识,严格审核把关,确保项目真实、产能合理,明确淘汰期限。同时,做好置换方案核实确认、公告公示和监督落实等工作。
各地要做好政策的宣传解释和贯彻落实,及时总结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附件: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4年7月10日
(联系电话:010-68205196/5194)
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遏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盲目扩张,严禁新增产能,化解产能过剩矛盾,引导产业有序转移和布局优化,推进行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产能严重过剩行业项目建设,须制定产能置换方案,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环境敏感区域,实施减量置换。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的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为:钢铁(炼钢、炼铁)、电解铝、水泥(熟料)、平板玻璃行业。
本办法所称的产能严重过剩行业项目建设,包括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
本办法所称的产能等量置换是指新(改、扩)建项目应淘汰与该建设项目产能数量相等的落后或过剩产能;减量置换是指新(改、扩)建项目应淘汰大于该建设项目产能数量的落后或过剩产能。
本办法所称的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环境敏感区域是指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以及广东省的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江门、东莞、中山、惠州、肇庆等9市,以及其他环境敏感区域。
第二章 置换产能确定
第四条 2013年度及以后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的企业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不含各地列入明确压减范围的钢铁产能),方可用于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改、扩)建项目产能置换,且不得重复使用。已超过国家明令淘汰期限的落后产能,不得用于产能置换。
淘汰项目产能数量依照产能换算表(见附1)核定。
第五条 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环境敏感区域需置换淘汰的产能数量按不低于新(改、扩)建项目产能的1.25倍予以核定,其他地区实施等量置换。
第六条 支持跨地区产能置换,引导国内有效产能向优势企业和更具比较优势的地区集中,推动形成分工合理、优势互补、各具特色的区域经济和产业发展格局。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实施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市场化运作的产能置换指标交易。
第七条 产能置换指标交易由各省(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进行组织协调,制定具体交易实施办法,报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执行。
第八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搭建全国产能置换指标供需信息平台,为产能置换提供信息服务。同时,探索建立全国产能置换指标交易平台。
第九条 水泥(熟料)、平板玻璃行业用于交易的产能置换指标,需指标出让方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报省级人民政府确认公示,并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登记(见附2),在全国产能置换指标供需信息平台发布。
钢铁(炼铁、炼钢)、电解铝行业用于交易的产能置换指标,需指标出让方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核实报省级人民政府公示,并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复核确认,在全国产能置换指标供需信息平台发布。
第四章 置换方案内容和确认
第十条 产能置换方案主要包括淘汰项目和新(改、扩)建项目基本情况,须明确以下内容:
(一)淘汰项目所属的行业和地区、企业名称、组织机构代码、主体设备(生产线)、核定的产能和拆除时间,以及相关材料(工商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等有效证明材料)。
(二)新(改、扩)建项目所属的行业和地区、企业名称、拟建的主体设备和产能。
(三)通过跨省(区、市)交易获得的产能置换指标,需提供指标出让方省级人民政府确认意见,以及供需双方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完成交易的确认意见。
第十一条 新(改、扩)建项目企业,按照本办法相关条款规定,制定产能置换方案,按各省(区、市)相关要求报送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第十二条 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本办法相关条款规定,核实产能置换方案,确保淘汰项目真实、产能合理,明确置换产能淘汰期限。
第十三条 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将水泥(熟料)、平板玻璃行业产能置换方案及核实确认意见(见附3),报省级人民政府确认后向社会公告(见附4),同时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在全国产能置换指标供需信息平台发布;
将钢铁(炼铁、炼钢)、电解铝行业产能置换方案及核实确认意见(见附3),报省级人民政府向社会公示(见附4),同时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第十四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专家对各地报送的钢铁(炼铁、炼钢)、电解铝行业产能置换方案进行复核,对确认的产能置换方案向社会公告。
第五章 置换方案监督落实
第十五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对各省(区、市)确认的置换方案进行抽查。同时,积极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各界监督作用。
第十六条 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省级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告的产能置换方案,按照《关于印发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产业〔2011〕46号)要求,将用于置换的全部淘汰项目,列入年度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组织拆除主体设备(生产线),使其不能恢复生产。
第十七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部际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对各地年度包括用于产能置换的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公开检查结果。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各类所有制企业。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并根据产业发展情况适时修订。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解释。
欧元区7月CPI同比增长0.4% 低于预期
31日消息,欧元区7月CPI年率初值0.4%,预期0.5%,前值0.5%;欧元区7月核心CPI年率初值0.8%,预期0.8%,前值0.8%。欧元区6月失业率11.5%,预期11.6%,前值11.6%。
7月31日基金收评:沪深基指双双收红,商品B等涨停
北京时间7月31日,沪基指收于4026.92点,涨0.99%;深基指收于5264.52点,涨0.33%。具体来看,传统封基全面飘红,分级基金五成飘红,ETF基金一成下跌,LOF基金逾一成翻绿。
传统封基:全面飘红。" 基金景福涨0.56%,涨幅最大;" 基金科瑞涨0.43%,涨幅次之。
分级基金:六成上涨。商品B和800有色B涨停;" 银华锐进涨8.14%,涨幅次之。下跌基金方面,可转债B跌停;同利B跌6.24%,跌幅次之。
ETF基金:一成下跌。500沪市涨5.43%,涨幅最大;周期ETF涨4.69%,涨幅次之。下跌基金方面,综指ETF跌1.3%,跌幅最大。
LOF基金:逾一成翻绿。" 国投消费涨5.17%,涨幅最大;" 信诚机遇涨3.59%,涨幅次之。下跌基金方面," 长信100跌4.63%,跌幅最大;" 国投产业跌2.22%,跌幅次之。
社会办医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核查工作将开展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郭晓萍)" 发改委网站31日消息,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有关要求,为加大力度推进鼓励社会办医工作,经研究,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 计生委、"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对社会办医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核查。
各地于7月中旬至8月底进行全面自查工作,8月底前应完成自查工作;9月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集中研究整改,9月30日前将自查和整改情况报发改委。上述四部委于8月底至9月中上旬组成联合工作组赴地方抽查,10月向国务院报送专项核查整改报告(抄报中央改革办)。
通知全文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卫生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物价局:
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有关要求,为加大力度推进鼓励社会办医工作,经研究,决定对社会办医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核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内容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 卫生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58号)和《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中有关社会办医政策的落实情况。
二、时间安排
2014年7月中旬至10月,自查与抽查相结合。
各地于7月中旬至8月底进行全面自查工作,8月底前应完成自查工作;9月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集中研究整改,9月30日前将自查和整改情况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于8月底至9月中上旬组成联合工作组赴地方抽查,10月向国务院报送专项核查整改报告(抄报中央改革办)。
三、工作要求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要会同卫生计生、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制定具体的自查实施方案并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自查实施方案要细化、量化检查内容,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核查整改工作取得实效。自查实施方案要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要对照国办发[2010]58号文件和国发[2013]40号文件提出的政策,逐项检查在实际执行中的落实情况。对社会办医疗机构等方面反映突出的问题,以及政策执行中的薄弱环节,要深入进行重点督查清理和整改。国务院有关部门赴地方抽查时拟重点了解事项附后。
(三)要积极创新核查方式,广泛听取社会意见,深入一线和现场进行调查,掌握第一手材料,确保反映真实情况。
(四)要认真分析梳理所查实的问题,属可立即纠正的,要立即布置整改并反馈结果;属需修改地方有关规定或制定具体实施措施使政策落地的,要明确提出整改措施和完成期限。要举一反三,既要责令问题发生地迅速整改,还要视情在其他地区进行排查。
(五)在核查过程中,要认真总结经验,积极发掘、宣传和推广鼓励社会办医的好典型、好做法。同时,要注重收集整理社会办医当前反映的重点难点问题,以及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结合实际提出深化改革的具体措施建议。
专此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4年7月22日
北京时间7月31日消息,欧股周四开盘涨跌不一。欧洲泛欧绩优300指数开盘上涨0.1%。" 英国FTSE100指数开盘下跌0.03%。" 法国CAC40指数开盘上涨0.5%。" 德国DAX指数开盘下跌0.2%。
德国6月实际零售销售年率+0.4%,预期+1.3%,前值从+1.9%修正为+2.4%。德国6月实际零售销售月率+1.3%,预期+1.0%,前值从-0.6%修正为-0.2%。
英国7月Nationwide房价指数年率+10.6%,预期+11.3%,前值+11.8%。英国7月Nationwide房价指数月率+0.1%,预期+0.5%,前值+1.0%。
法国6月PPI月率+0.0%,预期-0.1%,前值从-0.5%修正为-0.4%。法国6月PPI年率+0.5%,预期-0.1%,前值从-0.2%修正为+0.1%。
法国6月家庭消费支出月率+0.9%,预期-0.4%,前值+1.0%修正为+0.7%。法国6月家庭消费支出年率+1.8%,预期-0.4%,前值-0.6%修正为-0.7%。
法国" 巴黎银行二季度净亏损43.2亿欧元,预期净亏损42.7亿欧元。法巴二季度计提了57.5亿欧元,以应对" 美国制裁罚款。
劳埃德银行(Lloyds)上半年税前利润38.2亿英镑,预期36亿英镑。
" 瑞士信贷周二称,监管机构已要求其提供信息,以配合高频交易和“黑池”交易平台调查。
壳牌CCS二季度盈利61亿美元(排除确定项目),预期56亿美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3%。
阿斯利康制药(AstraZeneca)二季度核心EPS 1.30美元,预期1.09美元;营收64.5亿美元,预期63.3亿美元。
n=1#global" 亚太股市方面,沪综指收盘上涨0.93%,报2201.56点,成交额1324.38亿元。深成指收盘上涨1.32%,报7956.91点,成交额1453.21亿元。
" 日经225指数收盘下跌0.2%,报15620.77点。" 韩国首尔综指收盘下跌0.31%。
日本6月新屋开工年率-9.5%,预期-11.5%,前值-15.0%。日本6月营建订单年率+9.3%,前值+13.7%。
日本" 央行审议委员木内登英表示,日本产出呈趋势性复苏,但步伐一直温和,第二季度产出跌幅超出预期。库存积累暗示日本企业高估了需求。日本产出疲软反映出消费税上调和疲软出口带来的影响。结构性问题抑制出口,因此日本必须找到不依赖出口回升的经济持续复苏之路。不必改变对日本经济增速将在三季度反弹的看法,但反弹幅度或弱于预期。当前对日本而言,约1%或1%以上的通胀水平是最佳的。
索尼公司30日宣布申请从伦敦证券交易所" 退市,约在8月29日前后正式退市。理由是交易量过小,而维持上市每年需花1000万日元(约合6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费用。索尼公司称,仍将继续在东京和纽约交易所上市。
前海拟下月底再出让4宗地
深圳前海管理局最新公布,将于8月29日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位于前海深港合作区的4宗土地的使用权,4宗地起始价格共计32.51亿元,用途均为商业性办公用地。
4宗土地编号分别为T102-0250、T102-0247、T102-0248、T102-0249,建筑面积分别为7.6万平方米、3.5万平方米、3.5万平方米、5.4万平方米。出让起始价分别为12.11亿元、5.85亿元、5.78亿元、8.77亿元。
根据土地出让公告,竞买申请人主体资格要求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已在前海深港合作区注册成立从事供应链管理、电子商务、产品研发设计、进出口贸易等经营业务之一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除外),其母公司(或实际控制人)须具备从事上述主营业务之一三年及以上经验,2013年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总额或营业收入不低于50亿元;或具备从事供应链管理、电子商务、产品研发设计、进出口贸易等主营业务之一三年及以上经验的境外企业, 2013年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总额或营业收入不低于50亿元人民币等值外币。联合竞买的,联合竞买各方均应符合上述竞买资格条件,且竞买申请人或联合竞买各方的母公司(或实际控制人)不得为同一家法人机构。
前海合作区已出让10宗用地,共计获得出让金约464.6亿元。加上8月底即将出让的4宗地块,前海公开出让地块将达14块,总面积约为30万平方米。
前海已吸引逾6000家金融企业落户 人民币跨境贷备案金额超400亿
随着先行先试政策不断落地,越来越多的金融企业选择深圳前海作为其创业发展的根据地。据前海管理局透露,截至7月20日,前海已成功吸引10385家企业入驻,注册总额达到6206亿元人民币,其" 中金融类企业和类金融类企业共6106家,同比增长近12倍。而最受人关注的人民币跨境贷款备案总金额已超过400亿元。
尽管金融企业未被列入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优惠目录内,金融企业入驻前海的热情依然没有减退。前海管理局的数据显示,截至7月20日,在10385家入区企业中,金融类企业和类金融类企业共6106家,同比增长1192%,依然占据近60%的领先地位。
其余四成企业为现代物流类、信息服务与科技及专业服务类等企业。其中,现代物流企业1506家,占比约15%,信息服务企业1101家,占比10%,科技及其它专业服务企业1672家,占比15%。从增长趋势来看,今年以来,这些实体企业占比有所攀升,涨速比金融企业显著。
此外,一年多来,前海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量已具一定规模,服务实体经济、助力企业经营效应也不断增强,支持前海建设与发展的作用不断显现。截至目前,前海跨境人民币贷款备案总金额已超过400亿元人民币。
在前海入区企业中,港资企业从去年7月份的45家增长至451家,增长率为897%。前海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3月份优惠目录出台后,平均每天至少有2至3家港企入驻。目前,港资企业在前海投资总额保守估计已达960亿元,占比超过18%。
此外,数据显示,一年来,前海世界500强企业从17家增至47家,要素交易平台从4家增长至11家;固定资产投资从27亿元增至138亿元,合同利用外资从19.3亿美元增至累计62.6亿美元,据不完全统计,这个数字占深圳全市合同外资金额40%以上。
今年二季度后期开始,中国经济开始出现回暖信号,如果“微刺激”等政策取向得以保持,则三季度中国经济增速则存在出现“环比上升、同比不跌”的可能,预计全年增速保持在7.5%左右。摩根士丹利大中华区首席经济学家乔虹31日在上海对媒体表示。
就房地产领域,乔虹表示,目前已经出现了放开限购、首套利率优惠等利好,但最终仍将是“信贷说话”,这也意味着,如果流动性放松,将对房地产企业企稳有极大帮助。
对于一季度GDP增速放缓,乔虹认为,这主要由于流动性紧缩造成,而在3月份GDP增速见底之后,随着决策层“微刺激”等各种政策陆续出台,在二季度后期中国经济增速正在恢复。
“未来经济增长的驱动因素主要是基建投资的提升,这将能够抵消房地产市场下滑带来的影响,同时,外需也在回复,这些都为二季度经济回暖提供了基础。”乔虹还表示,由于去年7、8月份基期数据强劲,预计会对今年7-9月经济数据年同比有较大影响。
展望第三季度经济增速,乔虹表示,经济上行的驱动因素主要包括外需恢复、基建脚部加快等,而下行风险则在于房地产投资放缓,开发商对于未来投资态度审慎,以及产能过剩行业等所带来的压力。
“若三季度不出现短期流动性急转的话,预计下半年经济会继续上行。”乔虹说。
对于争论较多的房地产领域,乔虹认为,本次房地产领域调整可谓“昨日重现”,即,类似的调整在2008年、2012年都发生过,以往这两次全国房价均价调整幅度都在20%以内,预计这次房价调整幅度也不会超过这个范围。
就房地产下滑对经济的压力,乔虹说,价格只是表征,更需要关注投资增速的下滑,尽管6月新开工数有所恢复,但与去年年底相比,仍出现明显下滑的局面,这些数据对于总量投资都有预示作用。
6月份某些城市房价下跌,乔虹认为,这极有可能是部分房地产商“以价换量”的策略所致,并不能视同为房价将持续下跌,也不可能延续到一线城市。
两大石油集团会议:加大改革力度
两大石油集团分别召开2014年领导干部会议
两大石油集团——中石油集团、中石化集团31日同时披露了召开2014年领导干部会议的消息,并不约而同地透出要加大改革力度的趋向。
中石油集团董事长" 周吉平在会上表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仍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要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发展转型步伐,不断提升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巩固我国基本经济制度中发挥中坚作用,在建设创新型企业、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发挥引领作用,在落实国有经济保增长、促进国民经济稳增长中发挥骨干作用,在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中发挥" 主力军作用。
具体到业务方面,中石油集团将继续优先发展上游业务,进一步发挥盈利支柱作用;进一步加快下游业务布局结构调整和资源优化,提高创效水平;进一步深化国际油气合作,实现海外业务规模优质发展;工程技术、工程建设、装备制造等业务要着力在加快转型升级、开拓高效市场上下功夫,不断增强市场竞争能力。
下半年,该集团将做好总部机关简政放权、推进业务整合和专业化重组、完善市场化机制、积极探索混合所有制改革、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深化科技创新机制改革等重点工作。
此外,还要大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强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持续加大腐败案件查处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反对腐败。
中石化集团董事长" 傅成玉则在该集团领导干部座谈会上表示,要按市场化机制运行,改变传统的投资管理体制机制,建立以效益为中心的考核导向机制;要明确深化改革既是转型发展的动力,又是转型发展的保障。改革要先行,改革要坚定不移。必须顶得住压力,做好承受改革转型代价的思想准备。
中石化集团总经理王天普则提出,要狠抓经济效益不放松,油田板块要推进高效勘探开发;炼油板块要紧贴市场,持续优化,增强创效能力;化工板块要进一步加快结构调整,努力减亏扭亏;油品销售板块要统筹资源,精心经营,巩固市场优势;境外油气业务板块要突出效益和价值导向;工程技术服务板块要大力开拓市场,提升整体竞争实力。
推进新型城镇化联席会议制度获批建立
中国政府网31日消息,国务院同意建立由发展改革委牵头的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由发展改革委、中央编办、" 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土资源部、" 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部、卫生计生委、人民银行、" 统计局等15个部门组成。
该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包括统筹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实施和政策制定落实,协调有关部门搞好配套政策的研究、制定和落实等。
制度全文如下
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等文件要求,加强对新型城镇化工作的统筹协调,经国务院同意,建立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一)在国务院领导下,统筹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实施和政策制定落实,协调解决新型城镇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年度重点工作安排,落实好各项任务分工,确保实现发展目标。
(二)加强会商沟通和信息共享,协调有关部门搞好配套政策的研究、制定和落实,推进人口管理、土地管理、财税金融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
(三)加强监督检查、跟踪评估和分析总结,推动落实新型城镇化相关工作,及时向国务院报告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四)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发展改革委、中央编办、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卫生计生委、人民银行、统计局等15个部门组成。
联席会议由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发展改革委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发展改革委,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司局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可根据会议议题视情邀请地方和其他部门参加会议。联席会议每年年初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总结上年度新型城镇化推进工作,研究部署本年度总体工作安排。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 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和任务分工,切实贯彻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积极研究相关配套政策措施,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各成员单位要互通信息、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 徐绍史发展改革委主任
副召集人:" 徐宪平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成员:何建中中央编办副主任
鲁 昕教育部副部长
黄 明公安部副部长
宫蒲光民政部副部长
刘 昆财政部副部长
杨志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
王世元国土资源部副部长
吴晓青环境保护部副部长
" 陈大卫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
翁孟勇交通运输部副部长
" 陈晓华农业部副部长
孙志刚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 刘士余人民银行副行长
张为民统计局副局长
李克强:抓好几件大事 努力破解东北发展难题
从中国政府网获悉,7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工作会议,分析当前东北经济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推进东北发展的相关工作。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出席会议。
李克强说,东北是新中国工业的摇篮,为国家工业化作出了突出贡献。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实施十多年来,东北经济迈上新台阶,社会事业蓬勃发展,民生显著改善。但目前也面临新的挑战,去年以来经济增速持续回落,部分行业生产经营困难,一些深层次体制机制和结构性矛盾凸显。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对东北发展和振兴十分关心。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振奋精神,迎难而上,采取有效措施,促进东北经济稳定增长。
李克强强调,发展是第一要务。东北资源、产业、人才等支撑能力较强,发展空间和潜力巨大。要着力推动科学发展,以深化改革激发活力,以扩大开放增添动力,以创新驱动提升竞争力,以改善民生释放潜力,依靠内生发展推动东北经济在提质增效中向中高端水平迈进。
李克强指出,当前要集中力量抓好几件一举多得的大事,努力破解东北发展难题。要更加注重深化改革、搞好定向调控。一是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为企业经营和创新创业提供公平市场环境,促进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加快发展,试点设立民营银行。支持在国企改革方面先行先试,抓紧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推动资源型城市转型。二是加强民生保障,增加公共产品有效供给。完善和做实社会保障体系。加强交通、水利、铁路改造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棚户区、城区老工业区、独立工矿区改造。创新投融资方式,吸引社会资金投入。三是紧扣转方式、调结构,做强实体经济。着力提升企业研发和配套能力,延伸产业链,加快发展新兴产业。推动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齐头并进,加快补上“短板”。
李克强说,推进东北经济发展,要注重发挥东北自身优势。一要做强装备制造业,抓住高铁、核电、特高压等重大项目建设契机,促进技术、产品创新,推动“东北装备”走向世界。二要推动东北走在全国农业现代化前列。推进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在尊重农民意愿基础上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农产品深加工,加快粮食仓储建设,实施深松整地、黑土地保护工程,改善生态环境。三要面向东北亚加强开放平台建设,推进互联互通,以沿海经济带和沿边口岸带动开放。
李克强要求,各部门要加强指导、做好服务,东北各级干部要敢于担当、奋发有为,努力攻坚克难,推动经济企稳向好,着力提质增效,实现老工业基地在改造中升级。
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汪洋、马凯,国务委员王勇以及万钢、周小川、王正伟出席会议,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四省区政府负责人和国务院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会议。
楼继伟:加强地方债务规模控制 推增值税改革
北京时间7月31日消息,据财政部网站消息,7月30日,全国财政厅(局)长座谈会在北京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对财政工作的重要指示,分析当前财政经济形势,部署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安排下一步财政重点工作。财政部党组书记、部长楼继伟出席会议并讲话。
楼继伟指出,今年以来,财政部门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各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财税政策措施,对促进经济在下行压力中保持平稳运行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此基础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上半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4638亿元,同比增长8.8%;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9154亿元,增长15.8%,支出进度比往年加快,民生等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同时,面对复杂的外部环境和开放经济条件下的新挑战,坚持大国财政理念,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体系的变革与完善,努力维护和增进国家利益。
楼继伟强调,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的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明确了改革目标、主要任务、路线图、时间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要重点推进三个方面的改革。第一,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加快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建立透明预算制度,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完善转移支付制度,逐步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完善财政结转结余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加强债务规模控制,建立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全面规范税收优惠政策。第二,完善税收制度,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体系。推进增值税改革,完善消费税制度,加快资源税改革,建立环境保护税制度,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全面修订税收征管法。第三,调整中央和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合理划分各级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形成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
楼继伟强调,财政部门要以强烈的历史使命感、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在贯彻落实改革总体方案上下细功夫、苦功夫、深功夫,把各项改革举措落到实处。必须强化大局意识,既要考虑本地的实际情况,更要站在国家和全局的高度,树立全国一盘棋的思想,研究改革问题,提出改革措施。必须强化担当意识,要有勇气,有胆识,敢于破樊篱、担责任、啃“硬骨头”,担负起改革重任。必须强化机遇意识,抓住千载难逢的历史性机遇,增强信心,坚定不移朝着既定目标前进。打赢财税改革这场硬仗,要突出问题导向,切实做到加强顶层设计与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切实做到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促进,切实做到当前与长远相统筹,切实做到效率与公平相兼顾,齐心协力,攻坚克难,确保如期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楼继伟要求,在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的同时,要统筹做好以下几方面重点工作:继续抓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财税政策措施的落实;切实推进养老保险等其他重要改革工作;积极参与国际财经合作;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
楼继伟强调,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巩固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以优良的作风推进财税改革,做好财政工作。
财政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张少春主持会议。会议讨论了改革完善转移支付制度等11个具体操作性文件,交流了各地推进落实改革举措的经验和做法。在京部党组成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长,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专员,部内各单位负责人出席了座谈会。
发改委促银行清理不合理收费 中行农行减免百亿
在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要清理整顿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不合理收费后,中国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与多家银行共同商讨落实国务院要求,规范收费行为。中国银行和农业银行目前已率先响应,公布了自身的费用减免方案,仅农业银行一家,每年减免的费用就已经在百亿以上。
7月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要求要清理整顿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不合理收费,对直接与贷款挂钩、没有实质服务内容的收费,一律取消。规范担保、评估、登记等收费。严禁“以贷转存”、“存贷挂钩”等行为。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切实整顿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收费行为,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在加大对银行收费监督检查力度的同时,严格督促各商业银行规范收费行为。
记者31日从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获悉,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分别向该机构报送了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清理整顿相关收费的报告。
中国银行表示,该行已迅速研究出台了一系列助力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决定自8月1日起,一是免收小微企业融资服务费。包括财务顾问费、金融市场咨询费、公司金融咨询服务费、国际结算融资安排费、国际结算咨询顾问费、受托管理贷款及转让服务费、公司金融风险承担费等费用。二是取消常年财务顾问费。三是取消对公贷款承诺函手续费和个人循环额度贷款承诺费。四是取消公司融资服务条件变更手续费和支信通手续费。五是取消票据融资咨询服务费。六是明确贷款房屋抵押登记费一律由银行承担,严禁转嫁客户。七是为包括企业在内的每个客户提供一个免费帐户,免收年费和帐户管理费(含小额帐户管理费)。
同时,中国银行在总行已全部取消对一级分行中间业务收入单独考核的基础上,要求各一级分行对辖内机构考核方案进行全面清理,凡是保留中间业务单项考核的,必须全部取消,从源头上杜绝“息转费”行为。中国银行总行要求各分行高度重视,讲政治、顾大局,严格执行监管及总行有关收费管理规定,对收费治理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在对一级分行绩效考核中设立专项指标,对内外部检查中被处罚的,从严考核。同时,对今年以来的服务收费全面自查,重点对“七不准”、“四公开”的落实情况进行彻查,严禁违规收费行为或不合理收费行为,发现问题就地整改。
中国农业银行总行董事长和行长也召开了专题会议,认真学习、贯彻落实7月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研究出台了一系列助力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该行决定自8月1日起,加大服务收费减免优惠力度。一是免收小微企业融资服务费。包括免收贷款承诺费、银行承兑汇票承诺费、循环额度管理费等7项承诺类费用,免收常年财务顾问、投融资财务顾问、信息咨询顾问、债务类融资顾问、企业上市顾问、并购重组顾问、企业经营管理顾问等12项顾问类费用。二是免收三农客户小额账户服务费、工本费。三是停止收取常年财务顾问费。四是取消14项涉企费用。包括工程造价协作顾问费、代理同城票据交换信件传递费、单位大额现金存款清点费、小额支付系统通存通兑、电子账单交易手续费等费用。五是下调17项结算类收费标准。包括降低柜台、ATM及电子渠道的异地转账、跨行转账、异地取现、漫游汇款、资金归集等费用。六是为包括企业在内的每个客户提供一个免费账户。免收年费、小额账户管理费。
农业银行测算说,上述费用减免措施合计一年让利约100-110亿元。同时,农业银行还调整了本行有关考核政策。一是总行下调中间业务收入增长目标,二是取消对一级分行常年财务顾问、投融资顾问、信息咨询顾问、企业经营管理顾问等多项业务的考核,并要求分行对辖内机构考核方案严格清理,从源头上杜绝息转费行为。三是对内外部检查中最终认定的不规范经营问题,在考核收入上双倍扣除。农业银行还进一步强化了收费管理制度约束。实施涉企服务收费项目清单制度,明确收费项目只减不增、收费标准只降不升。强化服务价格信息披露要求。建立举报投诉处理机制,确保对客户投诉及时调查处理。严格执行“七不准、四公开”等监管要求,严禁触碰各项服务收费“监管红线”。坚决查处违规行为。严禁分支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一经发现,对照禁令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
Shibor利率明起发布时间提前至早九点半
记者31日下午从外汇交易中心获悉,为进一步发挥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下称Shibor)对市场利率的引导作用,自2014年8月1日起Shibor发布时间由上午11:30调整为上午9:30。这可进一步促进货币市场平稳运行,健全市场化利率形成和传导机制,创造利率市场化改革有序推进的有利条件。
据悉,为保障相关工作顺利推进,自律机制从6月3日起组织Shibor报价行开展了一个多月的Shibor提早报价试运行工作。试运行期间,各报价行加强了对自身头寸情况、市场资金供求和利率走势的分析预判,完善了内部报价方法体系和流程,进一步健全了报价管理制度,并能在截止时间前正常提交报价。
2007年1月,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ibor)正式发布以来,在中国人民银行和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以下简称自律机制)的指导下,通过各报价行和指定发布人的共同努力,Shibor的报价形成机制逐步优化,基准性与公信力不断增强。
目前,Shibor已经成为市场认可度最高、应用最广泛的货币市场基准利率。随着近期同业存单发行交易的稳步推进,Shibor报价质量得以进一步提高。
据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作为Shibor的指定发布人也做好了相关系统的准备工作。试运行的情况表明,Shibor提早报价能够更好地体现出Shibor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各报价行报价的独立性有所提升,对市场利率的引导作用也逐步增强。总体看,目前各方面都已基本具备了将Shibor报价发布时间正式提早至上午9:30的条件。
未来,自律机制将进一步加强对Shibor报价的监测分析,积极引导报价行强化内部管理,抓紧优化Shibor报价考核评估体系,着力提升Shibor报价质量,继续拓宽Shibor应用范围,切实增强Shibor的基准性和公信力,不断完善金融市场基准利率体系,为健全市场化利率形成和传导机制、加快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创造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