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 保险资金运用行为,推动保险机构提升资金运用内部控制建设能力和水平,有效防范保险资金运用风险,近日,中国保监会印发了《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指引》(Guidance for the Internal Control of Insurance Funds,简称GICIF)及《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号-第3号)(以下简称《指引》)。
《指引》立足于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现状和特点,充分借鉴国际理论和实践经验,旨在推动保险机构建立全面有效的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标准和体系。《指引》采取总、分框架结构,体现为“总指引+配套应用指引”形式,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总指引明确了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目标、原则和基本要素,并围绕资金运用内部控制的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和内部监督等要素,明确细化了关键控制点及主要控制活动等。二是配套应用指引主要针对保险资金具体投资领域的内部控制建设,主要包括职责分工与授权批准、投资研究与决策控制、投资执行控制、投资后管理等重点环节内部控制标准和要求。首批发布的配套应用指引包括《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号—银行存款》《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2号—固定收益投资》以及《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3号—' 股票 及股票 型基金》。
在发布《指引》的基础上,中国保监会进一步强化了对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建设的监管工作,要求保险机构聘请独立第三方审计机构开展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专项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作为保险机构投资管理能力要件、资金运用创新业务试点审慎性条件以及保险资金运用内控与合规计分评价事项。
《指引》的发布是贯彻落实中国保监会“放开前端、管住后端”监管思路和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要求的重要举措,既有利于提升保险机构内部控制管理水平和风险管理能力,有效防范资金运用风险,又有利于深化保险资金运用改革、丰富保险资金运用监管工具,推进建设现代化保险资金运用监管体系。下一步,中国保监会将根据市场和监管需要,丰富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配套应用指引,不断完善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体系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