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穆迪报告China Scraps the Stock Market Circuit Breaker的中文翻译本 (中文为翻译稿,如有出入,以英文为准)
2016年1月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 微博]、深圳证券交易所[微博]和中国金融' 期货交易所[微博]宣布自1月8日起暂停实施' 股票 市场熔断机制。
在此之前,中国股市在1月7日大幅下跌,沪深300(3215.710, 23.26, 0.73%)指数在上午开盘不久即下跌7%,触发熔断机制,导致股市当日提前收盘。此前,熔断机制已在2016年1月4日下午(即推出后第一个交易日) 被触发。沪深300指数在1月4日至1月7日的4 个交易日内下跌了11.7%。
中国监管机构于2016年1月1日正式引入熔断机制,目标是抑制股市波动。在熔断机制下,若沪深300 指数涨跌超过5%,即暂停交易15分钟,若涨跌超过7%,则全天交易暂停。
我们认为,中国决定暂停熔断机制反映了机制短暂实施期间对股市带来的3个主要挑战。
第一,市场流动性存在大幅下降的威胁。一旦熔断机制被触发,所有股票 暂停交易,包括流动性最高的蓝筹股,从而关闭了投资者可用来处置其股票 的主要渠道。
第二,熔断机制影响了证券公司对两融业务和其它股票 质押融资的风险控制能力。证券公司持有抵押物和融资买入的证券,倘若借款人未能按时履行还款义务,就可处置这些证券。当市场大幅波动时,证券公司最有可能需要对证券进行处置,而熔断机制的存在可能导致证券公司无法及时处置这些证券以减少损失。
最后,熔断机制还可能会大幅减少股票 市场的成交量和证券公司的经纪佣金。2016 年1月7日,市场交易量因为交易时间缩短而萎缩至人民币1883亿元,大幅低于2015 年人民币1.05万亿元的日均成交量。
即使没有熔断机制,中国实际上已有针对' 个股交易的限制规则,它们比“一刀切”的熔断机制更有针对性。这些规则包括涨跌停制度,即不允许以比前一天收盘价高出或低出10%以上的价格进行交易。此外还有T+1交易制度,避免投资者出售在当天买入的股票 。这些规制降低了熔断机制理论上在稳定市场方面带来的额外益处。
中国证券公司的运营环境仍充满挑战,这体现在股市的大幅波动,以及政府一些稳定股市的措施并未取得预期成效上。尽管如此,从正面来看,即使股市在1月4日至1月7日的4个交易日内大幅调整后,证券公司的两融业务依然有充足的抵押物作为缓冲。
截至2016年1月7日,证券公司的两融余额达人民币1.12万亿元,相当于A股流通市值的3.09%。平均维持担保比率 (现金与信用证券账户内证券市值总和除以' 融资融券金额与利息及费用之和)依然高达245%。这表明中国证券业改善了其风控水平和抗风险能力,尤其是在2015年主要证券公司通过股权融资和债券发行增强了其流动性和资本实力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