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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5月27日,沪深交易所分别下发《上市公司筹划" 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备忘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新规加强了对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监管,明确了相关重大事项的最长停牌时间及停复牌事项的信息披露要求等。
主要观点
一、“随意停牌、停牌时间过长、停牌期间信息披露不充分”等是A股上市公司当前急需解决的停复牌制度弊端。早在2012年,上交所取消了异常波动" 公告和股东大会召开日例行停牌,上市公司停牌数量较此前下降了70%左右;
二、“去年股市整体异常波动所引发的集中停牌潮”以及“MSCI机构投资者在第二轮征询意见中提出的A股停复牌的任意性”是推进本次停复牌调整与完善的主要因素。去年股市整体异常波动中,一些上市公司为了躲避和防止股价短期大幅度下跌,出现了集中停复牌潮,易引发流动性风险,引起境内外投资者的关注。2016年4月以来,MSCI指数公司已就A股纳入MSCI指数展开第二轮征询意见,在本轮征询意见中,机构投资者提出了一些新的问题,其中包括了A股公司停复牌的任意性;
三、沪深交易所出台的规则,重新确定了停牌原则,强调上市公司不得随意停牌,平衡“上市公司的停复牌权”与“投资者的交易权”。本次沪深两市交易所的停复牌规则的出台,表明了监管层在“满足上市公司正常的停复牌需求(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与维护整个市场交易秩序(投资者交易权)”两者间做出的更好的平衡,进一步约束和监督停牌的“随意性”,维护市场交易的连续性和流动性,保护投资者的交易权;
四、新规中,沪深交易所在非连续停牌的时间限制上保持一致,在连续停牌时间上,沪深交易所略有差异。连续筹划重组的,上交所规定停牌不超过5个月,而深交所规定不得超过6个月。
六、预计接下来复牌的上市公司数量有所增加,需甄别单一标的复牌所带来的不确定性。伴随着停复牌新规的出台,预计上市公司陆续复牌的数量将有所增加,需要甄别具体上市公司复牌的所带来的不确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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