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百余家上市公司公布增持计划,仅半数完成。本栏认为,证监会有必要对上市公司大股东等做出的增持承诺履' 行情况进一步从严监管,强调一些增持的重点,以防范“忽悠式”增持的发生。
诸如,2月26日晚间,激智科技发布' 公告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 target='_blank' >张彦通知,基于对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的信心及公司价值的认可,其拟6个月内增持不超过3%的公司股份。从表面看,这一增持计划和以往的基本大同小异,但“忽悠”特征依然存在。
这里面有几个关键点,一是增持的数量,为什么是不超过3%,而不是不低于3%?简单地说,增持100股也是不超过3%,这就为后续的低效率履行增持承诺预留了很大的操作空间。所以本栏认为,大股东增持计划,不仅要公布增持的上限,也要公布下限,让投资者知道大股东最少能增持多少' 股票 ,这才是促成投资者信心的重要因素。
第二个关键点是增持的强制条件。即激智科技刚刚经历了三个跌停板及临时停牌,目前仍处于“一”字跌停的状态,大股东增持也应该说明,在股价达到什么价格时,自己将会买入多少股票 ,或者是在什么价格全力护盘。只有让投资者最大化地了解大股东维护股价的决心,才能让增持达到最好的效果。
第三点是增持股票 的途径,大股东增持股票 ,也不一定非得要从二级市场买入。还以激智科技为例,完全可以以要约买入的方式增持,例如激智科技目前股价29.1元,处于“一”字跌停之中,此时大股东可以公告,2月27日和2月28日两天,投资者如果接受要约,可以选择在25元的价格把股票 卖给大股东,如果接受要约的数量不超过总股本的3%,那么接受要约的全部成交,如果接受要约的数量超过总股本的3%,那么接受要约的投资者按照比例卖出股票 给大股东,这样的做法方便快捷,对股价的支撑也最为直接。
此外,就是增持资金的来源问题。大股东提出增持股票 ,自然需要大量的资金,为了防止大股东今后以资金不足的理由拒绝增持股票 ,本栏建议大股东应在发布增持公告后10个交易日内将资金存入大股东股票 账户,并且在完成增持前不得取出,这样就能证明大股东的增持实力,也自然会对维护股价构成更加强有力的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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