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有成人之美”,而如果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成人之美”,所得到的不仅没有君子之名,还有牢狱之灾。
9月28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多例涉及' 券商资管的老鼠仓案件的刑事判决书。其中,时任' target='_blank' >国泰君安衍生品投资部投资经理唐洁与时任' target='_blank' >华安证券固收部总监张成灏“组团”作案。
华尔街见闻梳理案情发现,张成灏作为未公开信息的“中间人”,从唐洁处获取信息帮他人账户获利,自己获少量好处费并被判刑,令人唏嘘。
01
唐洁使用他人账户获利三百多万
据判决书,2009年2月至2010年7月,唐洁在担任Z公司(经查证为国泰君安)证券及衍生品投资部投资经理期间,利用负责管理公司自营账户职务便利所获取的未公开交易信息,使用其实际控制的户名为盛某的证券账户,早于、同期于或稍晚于国泰君安自营账户买入或卖出相同' 股票 共计45只,趋同交易金额累计人民币6,821万余元(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非法获利330万余元。
而唐洁不仅仅自己操作他人账户,还透露信息给他人,从中获取“好处费”。
证券固收部总监)。张成灏利用从唐洁处获取的未公开交易信息,与唐洁及梁某(另案处理)等人共同使用由梁某提供的南宁XX有限公司账户,早于、同期于或稍晚于Z公司自营账户买入或卖出相同股票 共计39只,趋同交易金额累计8,677万余元,账户获利394万余元。 src="http://i1.hexun.com/2018-09-29/194447746.jpg"> 唐洁在上述时间内,提供相关未公开信息给张成灏(经查证为前华安证券固收部总监)。张成灏利用从唐洁处获取的未公开交易信息,与唐洁及梁某(另案处理)等人共同使用由梁某提供的南宁XX有限公司账户,早于、同期于或稍晚于Z公司自营账户买入或卖出相同股票 共计39只,趋同交易金额累计8,677万余元,账户获利394万余元。
账户持有人处获得好处费27.5万元、22.5万元。 src="http://i8.hexun.com/2018-09-29/194447747.jpg"> 嗣后,唐洁、张成灏分别从上述账户持有人处获得好处费27.5万元、22.5万元。
02
张成灏收好处费22.5万被判两年
唐洁于2017年5月15日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21日被逮捕。张成灏于2017年5月17日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21日被逮捕。
2016年5月15日、17日(裁判书原文为2016年,但据拘留情况或应为2017年),被告人唐洁、张成灏分别向上海市公安局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案件审理过程中,唐洁、张成灏均将各自的违法所得存入本人名下的银行账户,后由侦查机关予以冻结。案件审理期间,唐洁、张成灏分别预缴罚金440万元、35万元。
2018年3月20日,该案宣判。
一、唐洁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四十万元(已预缴)。
二、张成灏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五万元(已预缴)。
三、追缴唐洁违法所得人民币三百五十八万二千五百三十八元六角九分,追缴张成灏违法所得人民币二十二万五千元,上交国库。剩余违法所得人民币三百四十四万九千四百二十八元九角四分继续予以追缴。
(责任编辑:马金露 HF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