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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间债市加速对外开放 _ 东方财富网

核心摘要:【银行间债市加速对外开放】银行间债券市场对外开放再进一步。 据央行上海总部官网10月14日披露,近日制定并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对银行间债券市场备案管理涉及债券投资人员的有关事项进行调整。(北京商报)银行间债券市场对外开放再进一步。据央行上海总部官网10月14日披露,近日制定并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对银行间债券市场备案管理涉及债券投资人员的有关事项进行调整。《公告》取消了银行间债券市场备案环节中关于合格机构投资者提交债券投资人员的银行间债券市场培训证
【银行间债市加速对外开放】银行间债券市场对外开放再进一步。 据央行上海总部官网10月14日披露,近日制定并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对银行间债券市场备案管理涉及债券投资人员的有关事项进行调整。(北京商报)

银行间债券市场对外开放再进一步。据央行上海总部官网10月14日披露,近日制定并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对银行间债券市场备案管理涉及债券投资人员的有关事项进行调整。《公告》取消了银行间债券市场备案环节中关于合格机构投资者提交债券投资人员的银行间债券市场培训证书的规定,进一步简化备案管理,更加便利合格机构投资者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

《公告》同时要求合格机构投资者加强对债券投资人员的管理培训,建立相应的管理培训制度,增强市场机构在债券投资人员管理培训中的自主性和主体责任。此外,《公告》还提出,合格机构投资者在债券投资人员管理和培训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央行上海总部将视情节轻重程度,采取约谈、通报等监管措施。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央行上海总部在公告中称,此次简化备案要求是“近年来,中国债券市场规模持续增长,对外开放步伐不断加快,为适应银行间债券市场发展与开放的需要,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事实上,央行上海总部在2016年发布《合格机构投资者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备案管理实施细则》称,合格机构投资者包括法人类合格机构投资者和非法人类合格机构投资者。合格机构投资者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网上备案。

随着金融市场扩大开放,央行去年简化过一次外资备案要求。2018年6月,央行上海总部发布公告称,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向央行上海总部申请备案,只需填写《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备案表》,之前的《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备案管理实施细则》及《“债券通”北向通境外投资者准入备案业务指引》所附的备案表不再适用。同时,取消原先“境外机构投资者自备案完成之日起9个月内汇入的投资本金不足其备案拟投资规模50%的,需重新报送拟投资规模等信息”的规定。

近年来,我国债券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截至2019年7月末,中国债券市场托管余额为93.1万亿元,超越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债券市场。在规模持续增长的同时,我国债券市场开放步伐也不断提速,除了简化备案管理外,“债券通”开闸、取消QFII和RQFII投资额度限制等开放政策不断,再加上今年4月中国债券被纳入彭博巴克莱全球综合指数,境外机构不断入场。

苏宁金融研究院特约研究员何南野分析表示,取消备案所需的培训证书有利于提高合格投资者的备案速度,符合简政放权的政策要求,既有利于便利合格投资者参与银行间市场,也有利于减少监管部门的审批压力,聚焦做好其他更为重要的管理事项。同时,《公告》的发布也释放出正面信号,有利于引导合格投资者积极参与银行间市场,有利于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长远发展。

“本次简化备案管理,与金融市场扩大开放是有直接关系的,是扩大开放的要求,因为通过取消一系列复杂的备案要求,才可以更好地与国际制度接轨,从而为国外合格投资者的进入提供更为便利的条件。”何南野补充道。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

(责任编辑:DF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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