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晚间,中金所公布了沪深300股指期权合约上市有关事项相关通知,其中包括上市交易时间、上市交易合约月份和挂盘基准价、限价指令每次最大下单数量、交易保证金、持仓限额、相关费用、做市商和询价限制等规定。
相关通知显示,沪深300股指期权合约自2019年12月23日(星期一)起上市交易。首批上市合约月份为2020年2月(IO2002)、2020年3月(IO2003)、2020年4月(IO2004)、2020年6月(IO2006)、2020年9月(IO2009)和2020年12月(IO2012)。各合约挂盘基准价由交易所结合沪深300股指期权做市商报价等因素确定,并在合约上市交易前一交易日公布。
值得注意的是,沪深300股指期权合约限价指令的每次最大下单数量为20手;同一客户某一月份沪深300股指期权合约单边持仓限额为5000手(在不同会员处持仓合并计算);保证金调整系数为10%,最低保障系数为0.5;客户对同一期权合约的询价时间间隔不得小于60秒;期权合约最优买卖报价价差小于等于下表价差时,不得询价。另外,沪深300股指期权上市初期实施交易限额制度。套期保值交易、做市交易的开仓数量不受限。
相关费用方面,沪深300股指期权合约的手续费标准为每手15元,行权(履约)手续费标准为每手2元。交易所暂不收取沪深300股指期权合约的申报费。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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