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山东省政府官网消息,随着创业一代年事渐长,越来越多的中国民营企业走到了代际交接的关口。为此,山东决定通过建立导师制度,依托导师所在企业建立青年企业家培育中心,帮助广大民企解养接班人培养问题。
建20个培育中心每年培养100名企业接班人
根据山东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联合印发的《山东省青年企业家培育中心建设管理办法》,山东将每年认定5个培育中心,到2022年建成20个培育中心,每年“传帮带”100名优秀青年企业家。
青年企业家培育中心主要从山东评定的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企业中选定。山东定期评选优秀企业家,其中“山东省杰出企业家”1-3名,“山东省行业领军企业家”20名,“山东省优秀企业家”50名。按照此次出台的新政策,“山东省杰出企业家”将被直接聘任为“山东省青年企业家培育中心导师”,所在企业作为山东省青年企业家培育中心依托企业,不再经过选定程序。其余导师则从“山东省行业领军企业家”“山东省优秀企业家”中遴选。
接班人所在企业年销售收入需过亿元
参加培育中心培训的学员企业,同样侧重于从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中拥有核心技术,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具有一定行业或区域影响力的企业中选定,并优先考虑细分市场单项冠军和“专、精、特、新”龙头企业。青年创业者企业,年销售收入需超过5000万元,接班人所在企业年销售收入需过亿元。学员企业与培育中心依托企业要具备同行业、配套或产业链等关联关系。
学员可在导师企业担任高管历练本领
选定的学员,采取在培育中心依托企业任职的形式进行培育,可以担任高层副职、董事长(总裁、总经理)助理或其他职务。依托企业安排学员在企业车间工作不低于1个月,各管理部门充分轮岗不低于2个月,帮助学员深入学习了解企业文化、管理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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