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获悉济南海关隶属莱芜海关颁发了山东省首张“证照分离”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证明。
申领这张备案证明的莱芜鲁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调味品生产企业,产品出口日本、韩国、东南亚等多个国家和地区。12月3日,伴随着莱芜海关窗口关员的鼠标轻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证明就被交到企业手中。“以前要20个工作日办好的业务现在只需要10分钟就能办好,我们感觉太方便了”企业总经理张泉说。
据悉,这是2019年12月1日“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以来,济南海关办理的首票“审批改为备案”业务。相比以往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的行政审批要求,改备案制后企业办理业务从需要现场提交10多种纸质材料变为仅需一张申请表便可网上备案。改革还取消了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证书5年的有效期,改为一次备案长期有效。
依据国务院印发《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部署,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公告》,自2019年12月1日起,对海关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将2项行政审批实施“审批改为备案”改革,1项行政审批“实行告知承诺”改革、14项行政审批实施“优化审批服务”改革,实现海关行政审批事项简政放权再加速,以更好的服务于广大进出口企业。
济南海关相关负责人表示,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是海关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实现业务办理再提速,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改革实施以来,济南海关加强政策宣传,充分利用新媒体等手段进行推广,确保改革政策尽快落地,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使改革红利真正惠及广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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