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黄蕾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上海证券报今日独家获悉,银保监会近日向各人身保险公司下发《关于报送股东情况的函》,要求各公司填报《股东股权基本情况表》。
此次须填报的内容有两部分,一是涉及人身险公司层面的信息,包括:机构名称、注册地、股东总数、是否已上市、机构类型、机构性质、注册资本、实际控制人、股东总数、法人股东数量及法人股东持股数量总和、自然人股东数量及自然人股东持股数量总和、总体股权冻结比例、总体质押比例等。
其中,人身险公司的机构性质分为:国有(国有持股比例50%以上或按国有企业管理)、民营、外资。
二是涉及人身险公司股东层面的信息,包括:股东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持股数量、持股比例、股东性质、所属行业、是否为控股股东、是否为金融机构实际控制人、是否派驻董事/监事、该股东的实际控制人/最终受益人、与关联方和一致行动人的合并持股比例、首次入股金融机构时间、股权质押比例、股权冻结比例等。
其中,填报顺序按照股东持股比例从大到小排列,须填报前20大股东,股东总数不足20的,按实际数目填写;股东性质分为:国有、民营、外资、特定目的载体、自然人股及其他,其中外资应注明国别。
据保险公司人士介绍,此前监管摸底保险公司公司治理情况时,涵盖了主要股东情况、现有持股5%及以上股东的基本情况,具体涉及:机构股东的名称、注册地、法律性质、主营业务、持有其他金融机构股权情况、在本公司派驻董事情况、股东关联关系等。“但这次是专门针对股东股权情况进行摸底,这在一定程度说明监管部门近期加大了对保险公司股东股权情况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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