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晚间,吉林森工公告称,公司收到上交所下发的《关于对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关联方房产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交所要求吉林森工说明本次交易的必要性以及此次交易是否涉嫌向控股股东输送资金。
12月20日,吉林森工公告称,公司拟以7637.05万元现金购买控股股东下属房地产子公司162套房产和30个车位使用权。
上交所指出,本次交易标的为158套公寓、4套门市产权、30个车位产权,公司称上述房产可作为公司办公、产品展示、销售基地。请结合公司生产运营情况,补充披露对上述房产的具体使用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将用于哪些人员的办公、何种产品的展示与销售,是否有新增上述场所的必要性;结合公寓与商用房的市场价值、产权性质、功能属性,说明公司购买公寓而非办公楼用于生产经营的原因及合理性,进而评估本次交易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关于本次交易资金来源,上交所指出,公司称,本次交易资金来源于上市公司自有资金。根据前期公告,公司前期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4.16亿中,截至2019年6月底仅3904万元用于募投项目,剩余1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8亿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上交所要求吉林森工,结合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和公司资金链情况,说明本次交易资金来源和对公司流动性的影响,前期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性部分是否变相用于此次交易;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是否合规,是否存在将募集资金变相用于上述房产收购的情况。请保荐机构就上述事项核查并发表意见。
上交所还指出,本次交易是否涉嫌向控股股东输送资金。截至目前,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2.56亿股,占总股本35.73%,除用于两融业务担保的股份外,剩余股份已全被被质押和轮候冻结,且2470万股于2019年7月被司法强制划,2080万股于2019年12月被司法拍卖。请公司结合控股股东流动性风险,评估本次交易的目的与合理性,是否存在向控股股东输送资金、缓解其流动性风险和债务压力的情况。
(文章来源:中新经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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